[ 作者:昆明政协 发布时间:2012-12-19 21:27 来源: ]
市政府办公厅:
2012年4月19日,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市政协副主席傅汝林带队,市政协有关副秘书长和经济、科协科技、金融、工商联界的部分委员、顾问对“工商、税务等部门在促进我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情况”进行了视察。
委员实地视察了云南一机机床制造有限公司、昆明建勋工贸有限公司、云南水星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卓琳饰品店等四家小微企业,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工商局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服务情况的总体汇报,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做了书面汇报。参加视察的委员、顾问对市、县区工商、税务部门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做出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结合昆明市的实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建议。现将视察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视察准备充分资料详实
为做好本次视察工作,市政协经科委与工商、税务部门进行了前期对接,市工商局做了充分详细的工作准备,并将国家、省、市工商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与《昆明市2011年度市场主体分析报告》、《滇中城市经济圈市场主体分析报告》一并汇编了成册,给政协委员提供了全面详尽的信息资料,为委员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提供了便利。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撰写了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方面的工作汇报材料。4个小微企业视察点涵盖了小机械加工业、农产品加工小企业和百货商贸企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本次视察活动的组织工作、材料准备得到委员们的一致赞誉。
二、工商、税务部门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方面的情况
通过视察委员们认为,工商部门作为小微企业市场准入的第一道关口,通过优化服务、简化流程、放宽准入、提高队伍综合质素、加强监管等多项措施,助推小微企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税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据资料表明,截至2011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41.8万户,实有企业10.6万户,注册资本3923亿元,私营企业从业人员83万人。工商、税务部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配套政策、创新服务。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工商部门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改革审批程序、简化登记流程、放宽准入条件、实施商标战略、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消费权益,提升服务效能,探索先行先试,为小微企业发展营造了宽松、开放、畅通、公平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市场准入环境。出台了《关于支持外引内培,发展外向型经济和民营经济的若干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推行了午间值班制、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的“企业注册登记四项服务制度”,创新服务方式,受到企业和办事群众的好评。
(二)畅通融资渠道、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截至2011年底,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940户,出质股权数额81亿元, 为企业融资296亿元;完成259户融资担保公司、67户小额贷款公司、12户“泛亚”交易所的注册登记;完成了“昆明盈鑫投资中心”等53家股权投资企业、“昆明东城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4家基金管理公司和3家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工作,为小微企业多渠道融资发展创造了条件;与建行、中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签署《银政合作协议》,为部分企业解决了融资问题。
(三)实施商标战略,为企业培育品牌。通过实施商标战略,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带动一大批配套产品、基础产品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截止2011年底,全市共有有效注册商标3.3万件、中国驰名商标15件、云南省著名商标284件、昆明市知名商标284件,有效注册商标、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分别占全省的57.2%、48.4%和24.2%。有效注册商标比去年末增加7451件,增长28.9%,占全省新增有效注册商标的73%,每百万人口拥有注册商标突破4500件。
(四)税务部门全面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税收扶持政策。优化纳税服务,帮助企业积极申请税收优惠、辅导企业做好涉税申报办理。自2008年以来,6299户(次)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1082.95万元。2010年为89户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农民工减免税款93.67万元,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380元,为783户下岗失业人员办理税收减免,减免税款648.92万元,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6100元。2012年1季度,办理下岗失业人员税收减免11户,减免税款55.1万元,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890元。
由于小微企业整体实力偏弱,属市场准入要求不高、产业集中度低、市场竞争充分的行业,其发展依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在政策扶持、信息资源、信贷支持、技术改造、生产要素资源配置等方面,就工商、税务服务方面还有许多待完善的工作。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引导服务。涉及为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和监管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衔接、协调配合,为小微企业的发展营造环境、延伸服务,提供产业发展的相关信息和政策,引导小微企业积极为大中企业的配套服务,为小微企业搭建更广阔的合作发展平台,抱团发展、良性竞争,既提高小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更有助于优化区域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二)开展小微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工商部门牵头以“登记注册、执照检审”为基础进行数据库的提升改造,借鉴外地的企业信用信息网模式,逐步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估和信用体系建设,从而多渠道获得信贷、融资、风险投资等方面的资金支持。
(三)加强管理,引导和规范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既要做好服务,也要加强管理。加强行政指导,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引导小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股权与产权,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支持内培外引发展外向型经济和民营经济,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鼓励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树立品牌,为地方经济发展再立新功。
(四)强化经济运行分析,做好经济发展的谋士。工商、税务部门既要是经济发展的卫士,更是经济发展的谋士,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综合调研,完善小微企业信息动态分析和信息数据库建设,定期发布市场主体分析报告。通过“市场主体分析报告”为政府决策、投资创业和社会公众服务。
(五)全面落实税收政策、为培养税源多做贡献。税务部门要继续落实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为培育后续税源做好工作。
政协昆明市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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