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昆明政协 发布时间:2012-12-19 21:44 来源: ]
市政府办公厅: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运用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是最具体、最明确的重要措施。为总结经验,推进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创业者的服务和帮扶,鼓励和推动劳动者积极创业,今年8月中旬由市政协副主席陆玉珍带队,市政协社法委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市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就业工作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基本情况及取得的经验做法
我市小额贷款工作自2006年启动以来,通过10家承贷银行和各经办机构的不懈努力,全面完成了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年度任务;增加了我市市场主体的数量和规模,推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积蓄了力量,如果按十分之一的创业户可能发展成为有潜力、有市场的小微企业来预计,有望培育孵化小微型企业2800余户。截至2012年7月30日,通过小额担保贷款全市累计扶持创业人员28576人,吸纳就业人数103404人,充分显现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益。
年份 |
发放个人小额贷款 (万元) |
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户) |
扶持人数 (人) |
吸纳就业 人数(人) | |
|
发放贷款 (万元) | ||||
2006年以前 |
809 |
|
|
364 |
821 |
2007年 |
4490 |
|
|
1479 |
3797 |
2008年 |
6444.5 |
|
|
2155 |
5498 |
2009年 |
21732 |
2 |
200 |
4409 |
15427 |
2010年 |
22873 |
41 |
5890 |
4416 |
15631 |
2011年 |
27001 |
135 |
25315 |
4962 |
17481 |
2012年截至7月30日 |
66761 |
396 |
63780 |
10791 |
44749 |
总计 |
150110.5 |
574 |
95185 |
28576 |
103404 |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担保体系。2006年,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成立了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工商联、市个私协会为成员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项目,作为一项便民、惠民促进就业的民生工程来抓;各县(市)区也先后成立了领导小组。市劳动就业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四家经办机构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针对各自的不同对象具体负责实施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全面完成了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各年度的目标任务。
为解决此项工作中存在的贷款担保机制运行不顺的问题,2012年4月,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加挂“昆明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牌子;各县(市)区“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挂牌工作也在8月底前完成,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全面实施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截至2012年7月30日,省市两级累计安排财政担保基金37983.58万元(省级2068.79万元,市级5914.79万元)。2012年,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经政府同意,从市级失业保险基金中借用3亿元作为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并在贴息资金和经办服务补贴费上给予了大力支持。
(二)用活政策,不断拓宽扶持对象和加大扶持力度。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国企改制分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面临严峻压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中首次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级以上城市要建立下岗失业人员贷款担保基金”、“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我市小额贷款工作自2006年启动以来,贷款规模不断扩大,贷款对象从最初的下岗失业人员,不断拓宽到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等个体创业人员,以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在银行紧缩银根的情况下,贷款额度不断提高,中央、省、市三级财政贴息(25%、50%、25%)切实为创业者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减轻了还贷压力,从5万、8万、10万、30万元到200万元形成梯度,满足了不同创业人群,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
2009年,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创业者的服务和帮扶,鼓励和推动劳动者积极创业,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进一步加大了对创业人员的帮扶力度。市就业经办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个私协会发挥各自优势,广泛动员有创业能力的各类人员参与创业,随着政策惠及范围不断扩大,帮扶力度也在向纵深发展,在为创业人员提供贷款支持和税费减免之外,同时还提供创业咨询、培训等服务,并对创业成功的企业和先进经办单位给予奖励性补助资金。
(三)措施有力,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政策性强、要点多、难点突出,各级经办机构采取有力措施,坚持做到政策落实不走样,严格程序不偏离,全市工作整体稳步推进。一是实行“三统三分”的工作机制。“三统”即统一政策,严格按照统一的政策执行;统一管理,实行流程一致、检查考核标准一致、奖励机制一致;统一服务,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后续跟踪服务。“三分”即分系统实施、分层次落实、分阶段跟踪指导。二是各项制度得到逐步完善。先后建立了《昆明市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暂行办法》、《昆明市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风险资金使用办法(暂行)》、《〈昆明市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昆明市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操作办法》、《关于规范全市小额担保贷款经办服务补贴的通知》、《昆明市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等,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三是环环把关,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把好贷前审查关,在化解和防范贷款风险的同时,将服务意识融入工作中,把对创业人员单纯的资金扶持转变为对项目的政策扶持,严格做到“严、细、准”,坚持做好入户调查,核实创业者的诚信记录,变管理为服务,了解创业项目有关情况,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把好回收管理关,为确保资金回收安全,经办机构在回收管理上做到“五步法”,即贷后回访、还款提示、书面催收、上门催收、和诉讼追收,全市贷款保持100%回收率。
(四)成效突出,各经办机构工作各具特色。各经办机构充分发挥自身的联系、纽带作用,广泛动员有创业能力的各类人员参与创业。市劳动就业局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牵头作用,按上级规定研究出台相关的操作办法和实施意见,召开工作联席会,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对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等办理贷款。市总工会建立健全了小额担保贷款会审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及时办理小额贷款,培育了近3000多户个体工商户或小企业,着力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及有就业愿望的各类优抚对象就业。团市委明确了今年的小额贷款目标任务,向县(市)区团委分解任务,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市妇联此项工作较为突出,在全省妇联系统中名列前茅,每年的工作任务均在全市目标任务的50%以上,小额贷款为有创业愿望的妇女提供了创业条件,解决了资金的燃眉之急,促进了妇女自强自立和就业观念的转变,培养了一大批妇女创业的典型,如昆明市阳光宝贝母婴护理中心马睿和天天洗涤有限公司詹亚平通过小额贷款扶持不断发展壮大,她们的成功创业为有创业愿望的妇女增强了信心,引导更为广大的妇女参与到经济社会发展与建设幸福美好新昆明的大局工作之中。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任务增长过快给今年完成目标带来较大压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启动以来,其作为一项惠民政策,大力扶持创业,使创业带动就业的效益逐渐显现和放大,政府对此项工作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特别是今年任务尤为艰巨,个贷年度目标任务与去年相比,翻了三倍;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目标任务翻了四倍,全省目标任务为1000户,昆明市525户(占52.5%),其中市人社局225户、民生银行300户,虽然在市级各经办部门的努力下全市525户的总目标任务已近完成,但民生银行仅发放3户(金额410万元),影响了全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工作的推进。
(二)配套政策与措施需进一步改革完善。虽然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整体推进情况较好,但还存在任务难以完成与急需贷款却申请不了的矛盾同时并存的情况。一是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定义相对狭窄,在实际工作中民办学校、医院、家政服务业、各类中介事务所等经营实体,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解决了大批高校毕业生、城乡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但在申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中,却受到了政策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二是个人贷款业务仍有户籍限制,一些长年在昆生活经营的省外户籍人士,当他们有意在“第二故乡”创业时,却不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三是市工商联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09年已由省工商联安排开展了此项工作,却没有列为我市的承办机构,完成任务目标也未统计在内。
(三)办理程序繁多、运行机制不健全亟待解决。从提出申请到贷款发放,需要经过两个层级——政府经办机构和承贷银行审核,各层级又有不同的手续。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还存在各个环节衔接不紧密,审查程序多、周期长,运行机制不畅的问题。受金融政策不断调整的影响,集中体现在承贷银行的环节上:一是年度目标任务下达的时间晚于承贷银行(信用社)的贷款规模计划时间;二是下达的贷款人数及企业户数和贷款额度不匹配,造成难以有效统筹,影响了政策的落实与执行;三是“承贷承还”的贷款模式与逐步增加的贷款任务不相适应,由于承贷银行工作人员少业务量大,加之办理手续较为复杂,使得贷款资金不能及时发放到创业人员手上。四是由于昆明市农信社下属各信用社上浮利率过高(50%-70%),导致推荐企业重新更换承贷银行,延误了放贷时间。五是今年以来,市联社对信贷规模的调控和资金计划下达的职能被收归到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由人行昆明中心支行直接下达到各县(市)区联社,承贷银行没有自主权,影响了工作的进展。
(四)工作经费短缺和贴息资金不到位是影响工作推进的制约因素。一是工作经费不到位,影响了经办单位的积极性。2007年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全市小额贷款经办服务补贴的通知》,小额担保贷款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根据资金回收率按收回资金的一定比例给予安排。但实际工作中工作经费却不能完全到位。以市妇联为例:自2010年开始,市级财政每年应给市妇联安排200万元妇女创业就业专项扶持资金,但2011、2012年实际到位资金只有100万元,致使拨付给基层的工作经费打折扣。二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工作无工作经费,影响了工作的推进。三是贴息资金不能按时拨付,严重影响了政策的公信力。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按照国家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由中央、省、市三级财政贴息,截至目前2011年第四季度中央和市级财政承担的50%的贴息早已拨付到位,应该由省级财政承担的50%的贴息仍然没有拨付,各级经办机构、合作银行和贷款企业对此反映强烈。四是由于个人贷款业务工作审批周期较长,从材料上报到贴息资金拨付到位需要半个月甚至一个月的时间,在此期间都是由经办机构出资垫付贴息资金,给经办机构带增加额外的压力。
三、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用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当前,我市的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仍然没有改变,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农村劳动力转移和高校毕业生不断增加,部分企业“招工难”与部分劳动者“就业难”的结构性矛盾愈加突出。因此,实践证明小额贷款工作已成为培育市场主体、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有效平台和重要渠道。目前,扶持1人创业,平均带动3人就业;扶持1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平均吸纳40多人就业。随着我市今年扶持13300人、525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目标任务的完成,将至少带动全市新增就业人员6万多人。努力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也是促进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昆明的内在要求。我市作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劳动就业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和个私协会要充分认识小额贷款工作对创业就业工作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立足各自的工作职能,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动员、积极扶持抱有创业愿望、具备创业条件的人群成功创业。特别要结合“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问题,大胆创新工作机制,用好用活“劳动密集型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最大限度地争取使用贴息贷款,既能一定程度上解决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又促进带动了就业问题。
(二)落实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使惠民政策能够惠及更多的创业者。结合实践经验,深入调研不同创业群体的资金需求,不断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一是结合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对一些能够提供较多就业岗位、对促进就业具有较大贡献的新兴经济实体提供扶持,要研究逐步放宽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的准入资格,使更多小企业得到贷款政策的扶持,将企业做大做强。二是随着我市桥头堡建设和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创建,投资软环境得到不断优化,也吸引着更多省内外的创业者,对于一些常住昆明的外籍人士和外地驻昆商会会员也因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准入资格。三是建议将工商联、个体劳协、残联纳入承办机构,拓宽承办服务对象,做到应贷尽贷、应贴尽贴、应补尽补。
(三)创新运行机制与提升服务水平,确保今年目标任务的完成。由于受国际金融大环境的影响,各承贷银行调整信贷政策,面对今年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任务翻番的状况,目标任务的完成时间紧、压力大,截止目前工作任务的完成进度较往年相对滞后。针对银行调整信贷业务、利率上浮较高、改变贷款模式等现实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级经办机构要深入调研,积极主动加强与承贷银行的协调和沟通,以确保今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确保工作经费和担保资金的拨付到位,为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一方面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证各经办机构工作经费补助按时如期拨付;建议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工作也应适当安排工作经费。另一方面,针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省级财政贴息不能按时到位的情况,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要积极向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反映,确保贴息资金到位不拖欠。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营造创业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创业就业问题事关民生,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对小额担保贷款这一普惠政策的宣传,依托主流媒体,结合招聘会和企业孵化等各类活动,总结宣传创业优秀人物和成功案例,设立咨询平台,针对不同创业群体举办专题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扩大政策的知晓度,充分营造创业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全社会都关注参与到创业就业工作之中。
政协昆明市委员会办公厅
2012年10月15日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10号楼 电话:0871-68242358 传真:0871-68242569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委员会办公室 网站备案号:滇ICP备13000513号-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