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10民营经济发展报告

[ 作者:昆明政协  发布时间:2012-12-20 12:33  来源:  ]

民营经济是繁荣城乡市场的主体力量,是解决劳动就业的主要渠道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昆明市民营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目前,昆明市正进入加速新型工业化、拓展高端信息化、提升全域城镇化的科学发展新跨越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十二五”规划和云南“桥头堡”建设,民营经济迎来了新一轮发展机遇。

一、 民营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昆明市民营经济就整体而言,企业数量不断增多,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已成为促进昆明市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力量。截止2010年底,全市非公经济完成增加值935.08亿元,同比增加15.7%,占全市生产总值的44.1%;完成税收总额270.8亿元(国税128.66亿元,地税142.13亿元),同比增长30.8%;全市个体私营企业368739户,从业人员144.03万人,其中,个体工商户287353户,从业人员63.43万人, 私营企业81386户,从业人员80.6万人。

二、 民营经济发展特点

(一)民营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十一五”期间昆明市民营经济处于快速发展时期, 2005年民营经济增加值441亿元,到“十一五”末的2010年民营经济增加值935.08亿元,“十一五”末比“十五”翻了一番多,年均增长近15%。占GDP的比重从41.6%增加到44.1%。2010年民营经济增加值935.08亿元,比2009年增加了130余亿元。2010年,全市民营经济完成税收270.8亿元,其中,国税128.66亿元,地税142.13亿元。

(二)民营经济成为吸纳城镇就业的主要渠道。由于民营经济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能创造相对较多的就业机会。因此,民营经济的就业岗位日益增多,成为了吸纳城镇就业的主要渠道。2010年,昆明市民营经济从业人数达144.03万人,比2009年88.32万人增加54.13万人,年均增长12.7%。其中,个体工商户287353户,从业人员63.43万人, 私营企业81386户,从业人员80.6万人。

(三)民营经济成为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动力。民营经济以其经营方式灵活、开拓能力强等优势,迅速发展壮大,成为促进各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成为推动昆明市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动力。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新兴产业的涌现,昆明市民营经济投资领域也不断拓宽,由传统农业、低端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逐步向一二三产业的深度和广度延伸,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分行业看,所有行业民营企业户数占全部单位户数的比重都占绝大多数,其中,住宿餐饮业、工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比重达到99%以上。民营经济组织结构也明显改善,有限责任公司户数大幅增加。如云南艾维投资集团公司涉及商贸物流、服装批发、零售、医疗服务、餐饮、广告等多个领域。

三、 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宏观管理不完善,政策的落实力度不够。一是宏观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昆明市虽然已明确了相关部门对民营经济进行管理,但协调性和针对性不够,对三次产业如何发展民营经济没有总体规划;特别是没有对民营经济相关数据进行科学、系统、详细的统计,影响了对民营经济的指导。有些部门对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缺乏开创精神,办法措施不多,工作只停留在一般口号上,找不到工作的切入点。部分行业垄断现象明显,在信贷担保、行业准入等方面门槛过高。如企业注册机构代码在国税和地税不统一,民营医院的医保标准低于国有大型医院。对民营经济的政策信息传达反馈缺乏及时畅通的渠道,造成民营经济对很多政策不了解;特别是与市委、市政府高层的对接平台不完善健全,民营经济的困难和问题不能及时反映到高层。二是政策落实执行力不够。由于有关部门之间职权交叉,落实不力,导致部分政策执行只停留在纸面上。昆明市虽然作为国家多点行医试点地区,但由于申请者需所在单位同意,且申请程序繁琐,造成此项政策流于形式,制约了昆明市民营医院的发展壮大。昆明市《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凡在工业园区内新办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两免三减半”和“五免五减半”,至今无法落实到位。政府承诺对部分企业拆迁征地补偿也因各种原因迟迟不能兑现,对部分农业企业租地每亩补贴150元也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昆明辉煌精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政府征地合同已经签定,但补偿资金至今没有到位。昆明兴琦源石化有限公司准备在嵩民县投资兴建油库项目,土地等相关各种手续都已齐全,但项目至今三年未准开工,土地被荒废闲置,而相关部门对此也没有给予明确的说明,给企业造成了资源浪费。《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03〕5号)中规定:对凡获得中国、省驰名商标和名牌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州、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但该政策没有很好的得到执行。昆明辉煌精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反映政府在处理劳资纠纷时,过多偏向于工人,相关部门不作深入调查,就对民营经济进行处罚,企业的合法正当权益没有得到维护,部分执法人员态度粗暴。受制于新劳动法,对由于企业工人个人失误造成的重大设备损害,多数企业缺乏相应的预防惩罚机制。

(二)产业配套能力不强,难以形成产业集群。一是民营经济“入园”较难。目前由于昆明市工业园区规定每亩土地投资强度标准和单位面积产出标准要求较高,民营经济很难达到“入园”条件,难以进入工业园区集群发展。绝大多数民营经济在园区外分散经营、单兵作战,分散化经营现象严重,企业集群式发展的格局没有形成,没有充分利用大企业的带动作用和园区的辐射作用。二是生产配套能力不足。由于部分行业的准入门槛较高,技术条件要求高,大企业与配套民营经济的长效帮扶激励机制没有建立,大部分企业缺少相关的设备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条件,不能参与竞标,只能做二、三级供货商,不能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相当数量的配件要到外地去配套。昆明市聚集了云内动力、CY集团、中铁、昆烟、云天化、云铜、云铝、西仪公司、昆钢等一批大企业集团,相关产业配套需求极大。然而由于昆明市民营企业配套能力不强,导致大企业不得不舍近求远,到省外配套零部件和进行原材料采购,这不仅增加了大企业生产成本,也制约了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空间。

(三)人才严重匮乏,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一是企业人才相对不足。低学历多,高学历少,低职称多、高职称少,低技能多、高技能少的“三多三少”现象突出;尤其是创新型人才和实用技能型人才缺乏,难以支撑昆明市民营经济的发展。二是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由于受企业自身规模不大的限制,昆明市多数民营经济没有专门的技术研发机构。产学研的创新体系不完善,未能实现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设备、技术、人员等创新资源的共享,高等院校的科研设备使用率低。虽然在全市专利申请中占有较大比重,但部分民营经济不断推陈出新的创新意识不强,企业创新驱动过多依赖等待政府支持,一旦有了技术专利,就吃老本。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企业创新收益外溢现象严重。由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达不到国家最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从而享受不到如15%的税收减免等许多优惠政策;许多企业为了被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只能去高价购买专利,不仅增加了企业成本,也错失最好的投资发展时机。

四、 促进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建议

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机遇难得,前景广阔,我们要牢牢抓住滇中城市经济圈、西部大开发和桥头堡建设等重大机遇,围绕“加速新型工业化、拓展高端信息化、提升全域城镇化”的主题,强化三大发展意识,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健全三个服务平台,推进三项基础工作。

(一)强化三大发展意识

强化管理兴企意识。一是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按照现代企业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大力推广职业经理人制度,引进先进的经营理念和制度。积极推行外部董事、总法律顾问和财务总监等制度,发挥外部董事的智囊和制衡作用,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引导企业健全风险准备制度,完善从产品开发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服务体系。引导民营经济建立跟踪市场价格的内部核算体系,加强财务、成本、营销管理,建立合理的财务控制制度。聘请国内外知名管理咨询机构,开展针对性管理咨询诊断,帮助企业家健全企业内部制度,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二是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快培育一批信息化示范民营经济,引导民营经济把信息技术应用到生产、研发、管理、营销等关键环节。三是引导民营经济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通过聘请省内外知名管理专家、社会学家、文学家、经济学家对昆明市重点民营经济实行一对一的帮扶,引导企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并大力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积极帮扶昆明市民营经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以培育企业精神为主题,以培育企业员工职业道德为基础,以增强员工对企业认同感为抓手,加快推进企业价值观体系建设。

强化集群兴企意识。一是加快民营经济入园步伐。按照“规模化开发、标准化建设、功能化配套、市场化推进”的要求,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组织及自然人投资建设园区标准厂房,建设民营经济专用标准厂房,引导民营经济到产业园区集中。二是加强民营经济配套能力建设。建议成立昆明市行业配套协作中心,组织企业开展配套协作项目对接,鼓励大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与民营经济建立稳定配套机制,加强协作配套。对与核心企业签订合同的配套成长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贴息支持。组织开展以国有企业为主体,政府积极配合的针对性招商引资;对于没有达到技术条件的配套民营经济,加大人才、技术、设备等支持力度;对条件成熟的配套民营企业,政府要促成大企业优先选择作为配套企业,引导和鼓励民营经济与入滇央企、大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配套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和项目技术开发等协作关系,进入央企、大企业的全球生产营销网络,由央企和大企业带动整个产业链的转移和配套企业的发展,为参与全球分工创造条件。强化产业链招商,在项目用地等方面做好配套民营经济总体规划。如围绕安宁石化项目和汽车生产等重大项目引进,针对性地加强配套民营经济的培育。实施“小巨人”五年培育计划,打造一批“专、精、特”的民营经济集群。

强化质量兴企意识。一是建议设立“质量”工作机制。指导和支持民营经济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检测体系。二是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引导和督促企业从产品研发、标准制定、工艺设备改造、质量管理、市场开拓、产品宣传等环节进行系统培育,努力提高产品质量。三是深入开展质量评奖监督活动。激励和引导全社会重视和参与质量兴企活动,广泛营造全社会信质量、爱质量、立质量的氛围。加强对产品质量加强监督。强化质量技术检测服务,在专业镇、产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地设立专业实验室和检测站,打造公共检测服务平台。

(二)实施三大发展战略

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一是完善各类人才市场。加快培育和完善包括职业经理人、CEO等人才的高中级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包括工程师、建造师、会计师、经济师、律师等人才的专业技术人才市场,包括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高级技师、技师和技术工人、厨师等技能型人才市场和普通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供需交流顺畅、市场主体公平、服务功能完善、人才自主择业、进出有序的人才市场体系,推动昆明市人才市场的协调发展,实现人才资源的有效配置。二是加大人才培训力度。推进民营经济项目进高校和高校课程进企业的“双进工程”。由政府、企业共同投入资金,在职业学校和大专院校建立民营经济人才培训基地,对民营经济进行上岗培训、再就业培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专业人才的培训。大力实施人才“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定期组织一批民营经济家到发达地区学习考察,定期聘请沿海企业家来昆明市讲课,推进交流与合作,拓宽企业家视野和思路。积极加强民营经济家的政策学习,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家的相关政策培训学习。

实施品牌强企战略。一是加强品牌和商标培育力度。支持和鼓励昆明市民营经济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云南省名牌,积极申请产品原产地域保护,鼓励民营经济在昆明市境外注册商标。引导企业整合企业家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和企业LOGO等资源,推进区域行业品牌建设。二是加强企业品牌宣传和保护。引导和鼓励民营经济打造富有特色和个性的企业品牌文化,充分利用互联网推广企业品牌形象,以网络品牌的塑造来打造企业品牌。加强对企业品牌的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机制和产品公告推荐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资金投入,用于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知识产权战略的组织实施,资助技术含量高、确有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申请国内外专利,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和产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市场化运作机制。

实施创新强企战略。一是建立健全政、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和产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鼓励采用各种模式,如技术联盟、合作研发、合作创新、研发外包等提高民营经济的创新能力。继续提高民营经济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的标准和比例,鼓励企业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路子,政府对民营经济重大科技项目、重大设备的购买给予一定补贴,支持其成果产业化。政府资金支持既要注重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前期资金,更要注重创新后期成果转化的帮扶,以防止企业套取政府资金。二是构建民营经济创新支撑体系。加快建立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信息和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民营经济技术难题和创新咨询网上寻解系统,民营经济有了技术难题可通过申报,实行专家“一对一”解决。不断创新合作方式,加强与深圳中科院知识产权有限公司的合作,推动实现从购买专利到共同开发的转变。实施民营经济技术创新计划、小企业培育计划、民营经济成长计划和特色企业提升计划,培育一批创新型民营经济。对民营经济生产开发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引导和支持各园区通过改造利用闲置场地、厂房建设创业基地外,还要安排一定的专门区域,作为民营经济的创业孵化基地。鼓励民营经济进工业园区,有效发挥园区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上有自主权的优势。

(三)健全三个服务平台

健全融资平台。一是完善昆明市民营经济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民营企业征信系统,组成由金融机构、政府、协会、企业等多方参与的信用评审小组,形成信用共同体,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建立资信档案,核定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并公开公布,接受社会广泛监督,进入资信库的企业,政府要充当最后贷款担保人。按照“多户联保、平等自愿、共担风险”的原则,由民营经济自愿结合、行业商会协调联合,按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的大小,分别组成多家企业信用联保体,联保企业成员按照借款额的一定比例,交存风险保证金。对联保小组成员中到期不能偿还本息的,其他联保企业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二是加快推进上市融资和金融创新。加快推进昆明发展多元化的产权交易市场,推动无形资本的分类流动,加速无形资产的变现。学习北京、江苏等地区的先进经验,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建立“知识银行”或“知识产权银行”,尝试以知识产权包括专有技术、专利以及其他权益来做质押和抵押,解决科技型民营经济无形资产评估担保等问题,加快推动无形资产产业化。支持风险投资公司发展,按照风险与收益共担共享的原则,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模式,大胆引进风险投资(VC)、私募股权投资(PE)等投资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业联合发行集合债券。

健全社会化服务平台。一是加强生产性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昆明市各类行业协会支持力度,建立政府部门,民间商会、中介机构多方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咨询、法律顾问、人才培训、技术开发、市场开拓等服务。进一步完善充实昆明市中小企业网的信息,完善企业管理系统与外部的电子商务系统的相互融合。加快管理咨询服务平台建设,帮助重点民营经济完成管理咨询诊断工作。建立健全昆明市民营经济财务咨询、财务顾问长效机制,帮助民营经济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建立和完善民营经济技术标准公共服务平台、民营经济产品质量检验公共服务平台、民营经济计量检测与能源测评公共服务平台。建议质检部门要定期对昆明市民营经济进行上门服务。二是加强生活性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昆明市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规定》和民营经济员工子女入学政策;把民营经济员工纳入全市住房公积金体系。认真落实国家户籍政策,放宽民营经济职工落户城市条件。

健全信息交流平台。一是健全昆明市企业内部交流平台。建议定期召开民营经济学习班和经验交流会,建立健全昆明市企业之间互助互帮和集群发展的长效机制,特别是大企业对民营经济的对口帮扶机制。建立政府、社会、企业宣传信息共享和工作互动机制。二是扩大昆明市企业对外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国际网络、报刊杂志等的作用,加强宣传,扩大昆明市民营经济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发挥商会和行业协会在经贸活动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商会善工作。建立重点企业定点联系制度,及时发布有关国家和地区经济技术合作及发展环境和有关签证信息。三是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充分发挥昆交会、中国—南亚商品博览会、滇缅经贸论坛、GMS经济走廊论坛、中国—南亚商务论坛等平台的作用,努力扩大市场影响。举办各类针对民营企业的经贸洽谈会、推介会、论坛、展销会等,为民营经济搭建经济贸易平台。

(四)推进三项基础工作

努力提升职能部门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对民营经济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和增强责任感,进一步加大解放思想的力度,破除“等、靠、要”的思想,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协调性。把发展民营经济放在昆明市国民经济社会十二五发展规划更加突出的地位,高质量、高水平做好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对产业配套,区域布局等各方面进行战略规划,强化共建共享。建议针对民营经济的特点制定差别化的政策,加强上门服务、主动服务的意识,鼓励民营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民营经济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民营经济通过并购或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改组、改制、改造。二是改善民营经济市场环境。继续推动深化垄断行业改革,降低行业准入门槛,进一步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以整治生产、生活资料市场为重点,加强监管和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建议由市公安局及工商局等部门定期开展针对民营经济的打假、打诈、查违行动,进一步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完善民营经济的统计工作。建立和完善以政府统计为指导,部门统计为主体、行业商会为补充的民营经济统计指标体系。从不同产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等方面建立完善民营经济的数据统计,对成长型、“小巨人”型、科技创新型等发展潜力较好的民营经济进行重点跟踪统计。建立健全民营经济运行预警监测和核算体系,建议加强对市民营经济情况进行分类分析。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提高统计现代化水平。

加强政策落实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把对中小企业政策的落实,纳入市委、市政府督导工作。成立督察小组,对落实政策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用地、资金补偿、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问题,并由政府责成相关部门限期解决。加强对我市民营企业因城镇化进程而导致厂房搬迁重建的资金扶持力度,对因此造成企业的产品生产、销售等损失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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