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宗教工作基本情况汇报

[ 作者:昆明政协  发布时间:2012-12-20 10:25  来源:  ]

 

昆明市宗教事务局局长   马慈明

(2012年6月29)

 

尊敬的田主席、各位副主席:

根据市政协第十四次主席会议的安排,现我就昆明市宗教工作基本情况作如下汇报:

昆明市是一个多宗教的边疆省会城市,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五大宗教齐全。现有信教群众约48万余人(其中佛教约20万人,道教约9000人、伊斯兰教15.8万人,天主教约5千人,基督教约10万余人);经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618所(其中佛教110所,道教5所,伊斯兰教134所,天主教4所,基督教365所),宗教活动固定处所53所(其中,佛教24所,道教9所,伊斯兰教7所,天主教1所,基督教12所),有外国人基督教活动专场2个(欧美人英语专场1个、韩国人专场1个),有民间信仰特点的,业已存在但未纳入宗教部门管理的宗教活动点1292所(其中具有民间信仰特点的有1210所,伊斯兰教活动点8所,基督教活动点74所);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有1239人,其中佛教221人,道教55人,伊斯兰教183人,天主教3人,基督教777人。已解决养老保险144人,其中佛教43人,道教10人,伊斯兰教17人,天主教3人,基督教71人;市属宗教团体6个(昆明市佛教协会、昆明市道教协会、昆明市伊斯兰教协会、昆明市天主教爱国会、昆明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昆明市基督教协会),11个县(市)区共成立了21个宗教团体。其中佛教团体6个、道教团体3个、伊斯兰教团体4个、基督教爱国会8个。

全市14个县(市)区和5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均有宗教工作任务,其中,有10个县(市)区属于云南省宗教工作重点县区。分别是: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安宁市、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石林县、禄劝县、寻甸县。全市宗教种类齐全、点多面广、地处偏僻、基础薄弱、宗教教职人员综合素质普遍偏低、信教群众生活困难、宗教工作情况复杂是我市宗教工作的基本特点。宗教的长期性、复杂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在我市都表现得较为突出,做好宗教工作十分重要。

一、以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特殊的群众工作。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条例》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支持宗教界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解决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以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等内容为主,每年我们坚持与市委统战部、市行政学校联合举办一期由全市各宗教代表人士参加的培训班,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按照年初与市政府签订的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相关条款,均至少组织一次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乡镇分管领导、宗教工作专干、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的专题培训班。通过多年以来的持续学习培训,各级宗教工作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和广大宗教界人士加深了对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涉及宗教方面法律、法规的认识,提高了全市宗教工作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了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宗教问题如何看、宗教工作怎么干、出现热点难点问题如何处置、如何巩固和加强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等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具备了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对如何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的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学会了通过合法的渠道表达宗教界的合理诉求。在处置化解热点难点工作中,宗教团体、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能够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群众的思想转化、情绪疏导工作,如取缔新合商贸拟组织的非法宗教活动、青岛双星问题童鞋处置等工作,宗教界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通过抓《条例》的学习贯彻,抓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建设,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了更好的落实,宗教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

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关要求,我局按照国家宗教局提出的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动,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牢固树立“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宗教工作理念,结合昆明市宗教工作实际,先后完成了《昆明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创新,按照市委的要求,在全面摸清全市宗教工作底数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昆明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实施意见》。结合目前企业、个人承包经营寺院、假僧假道开展非法宗教活动、诱导欺诈游客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内实行了“四项公开、一个监督”,即: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公开、民主管理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公开、宗教教职人员信息公开、场所收支情况定期公开,主动接受信教群众的监督。通过以上措施,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得到进一步的规范,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违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宗教团体作为党委、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自身建设得到不断加强。一是较好地落实了省委“6·15”会议精神,妥善解决了宗教代表人士的生活补助问题。市级宗教团体在职住会的会长(主席)每月1000元,在职住会的副会长和秘书长每月800元,在职不住会的副会长每月400元,在职住会的副秘书长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各县区也结合实际,给宗教代表人士发放了生活补助。二是增加宗教团体办公经费,提高协会自养能力,更好地开展教务指导工作,增强服务基层的能力。从2011年开始,市财政补助市属宗教团体办公经费从5万元提高至25万元。三是指导各宗教团体做好驻会人员参加社会保障的协调工作,努力为市属宗教团体驻会工作人员办理“五险一金”。四是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民主办教模式。建立宗教代表人士定期联系制度,主动听取宗教界的意见建议,教育引导团体班子成员之间加强团结协作意识,形成共同干事的良好工作氛围。五是利用团体广泛联系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信教群众开展爱国主义、法制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提高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六是督促宗教团体下基层、进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工作,加强对基层的教务指导,解决教务上的分歧,提高辨别是非能力,增强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的能力。七是创新社会管理,打造宗教团体沟通交流平台,建立宗教团体联系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宗教团体联系会议,明确会议主题,相互沟通,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增进了解,促进和谐。主题包括“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宗教教职人员”、“如何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财务监督管理”、“宗教界与党同心同行”、“加强宗教场所管理”、“引导信教群众参与四创两争工作”、“宗教界人士如何参与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等。

四、宗教活动场所基础建设成效明显

宗教活动场所是信教群众集体进行宗教活动的公共场所,是党委、政府和爱国宗教团体联系、教育信教群众的阵地,是宗教界发挥自身积极作用的重要平台。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是宗教事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有效解决宗教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重要手段。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关系到宗教和顺与社会和谐,是做好信教群众工作的基础。

一是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规划布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结合“城中村”改造和城镇化建设,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合理规划,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合理布点,满足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活动需求。二是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建立民主管理组织。在信教群众中推荐爱国爱教、威望高、有操守、懂管理的代表组成管理班子,帮助他们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行民主管理,定期向信教群众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增加场所管理的透明度。三是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内开展 “和谐寺观教堂” 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更加规范、活动更加有序,提高场所和教职人员在信教群众中的凝聚力和感召力。201012月,我市有6个宗教活动场所被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命名为“全国和谐寺观教堂”,4名宗教界人士被评为先进个人。20117月,又有5个宗教活动场所,2个宗教团体,9名宗教界人士获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表彰。受表彰数位列全省第一。四是积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参与社区(乡镇)文明共建,如五华区迤西公清真寺、金牛清真寺,社区把文明学校办到了清真寺内,产生了十分好的效果。同时在“四创两争”工作中,宗教活动场所在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五是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法制宣传进场所”活动。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祖国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推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高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增强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五、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近年来,市宗教局引导各个宗教团体发扬“乐善好施、关心贫苦、济世助人”等方面的优良传统,积极为宗教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变索取为奉献,发扬济世利人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服务社会的新途径,回报社会,服务群众,在扶贫济困、养老助残、捐资助学等方面作了许多新的探索,为困难群众做了一大批好事、实事。

在印尼海啸,楚雄、汶川、盈江、玉树地震,2010年西南地区特大旱灾中,宗教界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总能在第一时间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提供力所能及的救助。市佛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两会”、天主教爱国会动真情,出实招,向灾区群众捐赠款物,充分表达了全市宗教界与灾区人民共渡难关的真情厚意。市伊斯兰教协会积极参与团市委组织的“爱心助你上大学“活动,主动为山区其他少数民族群众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和协调省级医院专家送医下乡等公益活动。

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重点

我市宗教工作总体形势是好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还有不到位的现象,领导干部口头上重视,工作中支持力度不够的问题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二是宗教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差,危房加固除险和拆除重建资金筹措困难,不仅给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也为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提供了可乘之机;三是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推进困难,应当多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符合昆明市情的实施意见;四是宗教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多。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条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建设。加强对全市宗教工作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学习,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强、理论水平高、工作作风严谨的宗教工作队伍;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加强对中青年教职人员的培训力度,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品德上能服众、学识上有造诣、关键时起作用”的目标,努力培养德才兼备、爱国爱教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确保宗教领域的领导权掌握在爱国爱教的宗教界人士手中。

二是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内抓好“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工作,突出“安全”主题,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律知识进场所活动。在巩固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抓好市级“和谐寺观教堂”的评比表彰工作。

三是继续抓好宗教活动场所危房的加固除险和重建工作,积极争取市级财政的支持,有重点、分批次地解决我市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危房问题。进一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合理布点,按照“拆小点、并大点、建亮点”的思路,配合“城中村”改造和城镇化建设,解决好部分信教群众活动场所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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