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制度 创新方式推动政协协商不断取得实效

[ 作者:昆明政协  发布时间:2013-01-05 11:52  来源:  ]

 

政协云南省昆明市委员会

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三项主要职能之一。基层政协如何履行好政治协商职能,在实践中我们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昆明市政协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健全协商制度,创新协商形式,丰富协商内容,提高协商质量,使基层政协的协商活动不断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基层政协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一、党委高度重视和政府积极支持,建立健全协商制度,确保协商有高度

中共昆明市委始终坚持把政协工作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载体,使政协的协商在党委的重视和政府的支持下有序开展。

党委重视是开展协商的根本保证。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下发以来,中共昆明市委连续召开了两次市委的政协工作会议,市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政协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相关文件,确保人民政协工作有地位、建言有机会、出力有舞台、履职有作为、社会有影响。市委始终坚持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的重要原则,把政治协商纳入党委重大决策程序,每年都向市政协党组提出一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协商议题,如提出市政协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市委、市政府重要政策意见等进行协商。2006年以来,坚持将政协工作列为党政部门领导班子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为政协协商创造了良好环境。

政府支持是开展协商的有力支撑。市政府及政府各部门按照市委政协工作会议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提高认识,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支持政协参政议政,不断提供保障条件,努力形成政府工作与政协工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格局。把政治协商作为集中民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始终坚持凡重大问题协商比不协商好、早协商比晚协商好、多协商比少协商好,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主动地与政协进行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增进理解,扩大共识,集中智慧,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市政府明确要求市的地方性法规(草案)、重要政府规章等不经过市政协协商,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

健全的制度是开展协商的重要前提。为建立健全协商制度,规范协商活动,20088月,中共昆明市委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协商的主要内容和主要形式。201111月,中共昆明市委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这是全省各级党委第一个出台的关于政协协商的较为全面系统的规范性文件。《意见》从协商的原则、内容、形式、程序、保障等方面,全面完善了政治协商制度,明确必须坚持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等四项原则;明确决策前必须进行协商的内容包括重要文件、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规划等九个方面;明确协商的形式主要包括政协全体会议的全面协商、政协常委会议的专题协商、政协主席会议的重点协商、政协委员专题协商会的专门协商、政协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对口协商,以及书面协商和其他形式的协商等七种形式;明确协商程序包括协商成果的处理反馈及跟踪问效等七道程序;明确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协党组在政治协商中的领导、组织和协调作用等四个方面的保障,使协商的内容更加全面、形式更加多样、程序更加健全、保障更加有力。

昆明市政协牢固树立有为才能有位的观念,增强主动协商意识,更加注重我要协商,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选择和确定协商议题,积极开展各种协商活动,在全市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的协商工作格局。

二、围绕决策和执行,适时组织全面协商,确保协商有广度

昆明市政协紧紧围绕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决策中和决策执行过程中协商议政,基本做到了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

在决策前先行协商。市政协高度重视决策前的协商工作,积极做好决策前的先行协商,主动为党委、政府在决策前提供参考意见建议。市委和市政府坚持在市委全会、市两会召开前,将工作报告等提交市政协组织委员就涉及的重大决策等进行协商,使市委、市政府能够在决策前倾听到不同方面的意见建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每年市政协全会召开前,都要就《政府工作报告》协商稿和政府工作,在市政协召开的协商会上专门听取市政协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市政协坚持对事关全市大局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的原则,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委员参大政、议大事,就我市十二五规划等进行议政协商。从2011年起,昆明市政协牵头与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政协建立履行职能、共谋发展的滇中经济区四州市政协合作机制,每年召开两次会议,邀请四州市党委和政府领导以及省级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对不同领域的问题协商议事,就推进滇中经济区建设建言献策,提出了构筑滇中综合交通网络、构建滇中经济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滇中城市群规划的实施等意见建议,供省委、省政府和四州市党委政府决策时参考。

在决策中即时协商。市政协无论是在政协全会中还是在政协全会之外,都精心组织委员针对一定时期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即时协商,使协商的意见建议能够有效地进入决策。在全会期间,市政协周密安排,以小组讨论会、大会发言、联组发言、专题协商会等形式,对《政府工作报告》及计划和财政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等进行协商,做到每位委员都有机会建言献策。市政协作出方案,市委同意并通知市委、市政府领导不仅参加会议,而且编入分组讨论会参加讨论,直接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与委员面对面交流。在2011年市政协十二届一次全会期间,会议将事关长远发展的我市十二五规划列入议程进行重点协商,委员们从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城乡统筹等多个方面,对十二五《规划纲要》进行了协商讨论,其意见建议被及时吸收到《规划纲要》之中。市政协还发动委员紧盯一些涉及长远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事项,开展即时协商。如对市内公益性质的圆通动物园计划搬迁到金殿后山,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一事,市政协及时组织委员就是否搬迁问题进行协商,委员深入了解人民群众不搬迁圆通山动物园的意愿,市委、市政府充分考虑了政协委员反映的人民群众的意见,没有搬迁圆通山动物园。

在执行过程中延伸协商。市政协不仅注重决策前协商和决策中协商,还注重在决策执行全过程中的协商,将协商融入到重大事项执行的全过程,推动协商工作不断深入。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全会委员联组协商会上,市委书记、市长提出请市政协对城中村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经过全面系统的调研,市政协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针对性强、具有操作性的整治和改造城中村的意见建议,市委常委会集体专门听取市政协对城中村改造调研所形成的意见建议。市委、市政府作出对城中村进行全面改造的重大决策后,市委又委托市政协主要领导主抓此项工作。市政协将该工作作为拓展履职空间的重要方式,不仅领导深入城中村改造现场,研究制定政策,规范项目运作,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涉及的规划报批等重大问题,而且组织和发动委员多次对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协商,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了昆明的城中村改造工作。

三、把握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协商,确保协商有深度

昆明市政协根据基层政协的工作实际,运用专题协商这一有效形式,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作为协商的重要内容,使协商活动不断向深度拓展

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协商。基层政协的政协协商,大量的体现在专题协商方面。昆明市政协按照不同的协商内容,确定不同的协商形式,基本形成了政协全体会议对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协商;政协常委会议主要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涉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专题协商;政协主席会议重点对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及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协商;政协委员专题协商会主要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问题进行专题协商;政协专门委员会会议主要与党委、政府工作对口部门就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题协商。此外,还以书面协商形式和其他形式,就其他问题进行协商,构筑了政协协商建言的平台。

围绕重点开展专题协商。一是对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重要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协商。与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工作对接,将凡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的地方性法规,全部纳入年度专题协商计划,并按时序做好协商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先后组织了对《滇池保护条例》、《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草案)的专题协商。将政府制订和修订的重要规章纳入专题协商的范围,先后组织对昆明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等一批政府重要规章进行了专题协商。2011年,在对《昆明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草案)的协商中,委员们提出市县两级政府应将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等意见,被吸收到制订的《条例》文稿中。二是对市委、市政府要求和提交协商的重要政策文件和一些专项规划进行协商。及时组织委员对我市构建和谐昆明、城乡一体化等多个文件,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农业产业发展、文物保护等多个专项规划进行专题协商,提出并将意见及时反馈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参考。三是对发展中某一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就建设平安昆明、建设宜居城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扩大投资拉动内需、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等问题在市政协全会上组织专题协商;就抢抓桥头堡建设机遇加快区域性国际城市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调结构、转方式、促增长等问题在政协常委会上组织专题协商;就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和谐寺观创建等问题在主席会议上组织专题协商;就群众关心的城市建设、食品安全、物业管理等问题组织委员进行专题协商。在十二届三次常委会议上,30位市政协常委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昆明进行议政发言,积极建言献策,许多意见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市政协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协工作的需要,拓展专题协商的内容和范围,现已将每年政府审计部门对市级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列入协商的内容。

2011年,市政协就组织开展了发展规划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9项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立法协商,对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17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稿的协商,共提出了100多条意见建议。

四、注重协商意见的处理和吸纳,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协商有力度

中共昆明市委出台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对政协协商后形成的意见建议的处理和吸纳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要求政协提高协商质量,明确党委、政府处理和吸收协商意见的工作程序,使协商后形成的意见不至于被束之高阁

及时处理反馈协商意见。昆明市政协及时处理协商成果,在协商活动结束后及时将协商情况以书面形式送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采纳政协意见建议的情况,基本做到及时向政协反馈。20116月,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常委会议上,市政协常委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加快桥头堡建设的情况通报,40多位常委和部分政协参加单位,从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区域性国际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汇总报市委后,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该批示件转有关部门办理,办理情况由市委督查部门督办,并及时反馈到市政协。

跟踪问效见实效。为保证政协协商成果能够得到采纳,昆明市政协还通过视察、调研、座谈、走访等方式,对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吸纳协商意见建议的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督促协商意见建议进一步落到实处。多来年,市政协围绕滇池治理的目标,把协商活动与调研、视察等结合起来,每年一次或多次组织委员对与滇池保护有关的《滇池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重要工作开展协商等活动,助推滇池治理,将协商成果不断体现到实际工作之中。2011年,在开展调研视察的基础上,市政协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了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问题,并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案》,提出了确立文化强市目标、加快建设泛亚文化名城、统筹城乡文化建设、进文化精品工程、提升呈贡新区文化品位等意见建议。在我市确定了十大公共文化建设项目后,市政协跟踪项目建设情况,组织在决策执行中开展协商活动,并与调研视察等活动结合起来,督促项目不断推进。现在,昆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庙的恢复性修建等项目已开工,其他项目都在前期准备之中。

知情明政为协商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昆明市政协把知情明政作为政治协商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多种形式让政协委员知情明政,为协商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是按照市政协及专门委员会领导列席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要会议的规定,从多种会议上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二是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与市政协工作部门对口联系制度》,切实加强对口联系,经常互通情况,深入了解对口部门的工作情况及动态。三是坚持每半年由市政府领导向政协委员通报政府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市法院、市检察院通报工作情况,改变了过去全体委员每一年只在全会上见一次面的状况,也使委员能及时了解全市半年的经济等情况。四是发扬政协选题要精、调研要实、建言要真的工作作风,主动深入实际,了解实情,找准症结,不当门外汉、不说外行话、不搞空对空,为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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