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八项建言破解文物保护瓶颈

[ 作者:昆明政协  发布时间:2013-10-10 10:24  来源:  ]

日前,昆明市政协副主席汪叶菊带队,文史委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政协顾问、专家学者,相继对昆明市部分文物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中听取了相关部门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梁思成、林徽因旧居、中央研究院历史语音研究所(冯友兰旧居)、IMG_1822_副本.jpg闻一多、朱自清旧居、石寨山古墓群、石牌赵氏宅院、新旺海莲庵、上蒜人民公社旧址、马哈只墓、玉皇阁、郑和航海纪念馆等文物保护单位。

强劲的文保之举
  一项数据显示,根据全国文物第三次普查的数据统计,目前,昆明市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32项,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9项(2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6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0项,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57项。
  该督查组一名成员告诉记者,从20079月至201112月,昆明市认真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对全市各县(市)区文物部门所属辖区内的134个乡镇共1560个行政村以及3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进行了全面普查,普查覆盖率和到达率均达到100%,共普查登录各类不可移动文物2421项,其中复查文物509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912项。并从2008年至今,昆明市共启动实施了9个具有重要价值文物保护单位的专项保护规划编制工作。2011年,市政府安排规划部门牵头、文物保护部门配合,编制了《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077日,市政府召开了昆明市文物普查和保护工作推进会,就各县(市)区如何做好城乡建设中的文物特别是普查中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目前,各县(市)区在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商业开发等工程项目中,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在建设中注重抓好文物保护工作。
  在城市建设中,地下文物是极易遭到破坏的。如何配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做好地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了解到,自2008年至2011年,昆明市考古部门共开展考古调勘35次,其中对呈贡新区建设、珥季路改造、子君村、螺蛳湾小商品市场二期建设项目、昆明东城至南城公路连接线等重点基础建设工程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文物考古调勘。市级文物部门积极协调成立由云南省考古研究所、昆明市博物馆、云南大学文博考古中心组成的三支工作队,开展了对呈贡新城107平方公里范围内的考古调勘工作,基本掌握呈贡新城地上、地下文物的遗存和分布状况,共发现115处文物古迹,编写了《昆明呈贡新区文物考古调查报告》。同时,还采取由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与辖区内文物的使用单位(使用人)签订文物四防(防火、防盗、防爆、防其他责任事故安全)安全责任书的方式,将文物保护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采取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专项整治的方式,会同昆明市公安消防部门对全市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古建筑等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杜绝安全隐患。自2006年至今,市级文物部门建立了文物巡查制度,并制定《昆明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巡查情况登记表》下发至各县(市)区,通过开展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专项整治,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杜绝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将文物巡查工作切实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有效确保了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

八项建言破解瓶颈
  城乡建设与文物保护的矛盾冲突日益突出。”“部分城乡建设项目改变了历史形成与文物相互依存的文化景观、生态环境,使文物的历史信息被割断,整体风貌的完整性和原真性被破坏,文物保护规划亟待进一步完善。”“文保单位产权关系复杂,非国有文物保护工作不到位。”“文物保护机构和队伍亟待加强。”……在日前召开的昆明市政协第十二届第27次主席会议上,昆明市政协文史委主任徐力争代表督查组向会议作督查情况的汇报。汇报就目前昆明的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了客观分析,并直接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应该是城市发展的两驾马车。如统筹协调、科学发展,就能得到双赢的结果。
  督查组在报告中建言,要继续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普查和申报公布工作,不断提升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数量和级别,尽快邀请省、市文物专家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新发现的文物价值进行考证,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将认定为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及时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或登记文物,使文物及时纳入法制化的管理范畴。
  当城市建筑遇上文物保护,如何让城市的遗存得到保存?如何让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得到很好的延续?这需要我们提高对文化遗产的敬畏感和对文物保护的法律意识,城市建设要有发展的大局意识和战略眼光,这样才能打开纠结,找到建设和保护的结合点,才能让城市建设和文物保护相得益彰。
  督查组建言,要不断完善文物保护的法规和制度。借鉴国际国内文物保护经验,按照文物保护工作的发展趋势,对现有的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相关工作制度进行修编完善,特别是根据昆明市加快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建设世界知名旅游城市的要求,对现有《昆明市文物保护条例》中的一些不适应文物保护发展趋势和执行效果不好的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得这些法规和制度能适应时代发展和文物保护工作的客观需求。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普查和申报公布工作。”“严防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大对文物保护的经费投入。”“加大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文物保护机构及专业队伍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提出了8项建议,这些建议,其目的是让历史文化名城的名片更加熠熠生辉!(转载自云南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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