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昆明政协 发布时间:2014-05-07 10:15 来源: ]
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政协意见。要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展协商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把协商民主贯穿于政协履职的全过程。
年度协商主要工作安排
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事关全局的重要决议、决定和意见,市党代会等重要会议上拟出台的重要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重大改革方案、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及其他重要专项规划;
地方性法规、重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
事关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教育、文化、人才、社会保障、就业、住房、治安、生态环境等民生的重大问题和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决策;
换届时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和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领导的建议人选及其他重要人事安排;
各民主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以及市政协参加单位提出的其他协商事项。
2014年度主要协商工作计划安排
第一季度:
1.召开市政协十二届第四次会议,对《政府工作报告》、计划和财政报告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报告进行协商。
形 式:全体会议
牵头领导: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责任单位:办公厅、各专门委员会、研究室
责 任 人:各专门委员会、研究室主任
协 调 人:各位副秘书长
2.对《中共昆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协商。
形 式:专题会议
牵头领导:张建伟
责任单位:办公厅
协 调 人:周 忻
第二季度:
3.对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增强市场供给能力的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形 式:重点调研
牵头领导:傅汝林、张建伟
责任单位:经济科技委员会
责 任 人:李昆敏
协 调 人:刘志军
4.对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提升城乡义务教育服务水平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形 式:重点调研
牵头领导:陆玉珍、汪叶菊
责任单位:教文卫体委员会
责 任 人:李云保
协 调 人:李 鸿
5.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昆明市防汛抗旱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专题协商。
形 式:专题会议
牵头领导:傅汝林、张建伟
责任单位:经济科技委员会
责 任 人:李昆敏
协 调 人:刘志军
6.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对《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进行专题协商
形 式:专题会议
牵头领导:张建伟、傅汝林
责任单位:城乡建设环境委员会
责 任 人:李旭东、王学斌
协 调 人:刘志军
7.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对《昆明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等政府规章进行专题协商
形 式:专题会议
牵头领导:陆玉珍、常 敏
责任单位:社会法制委员会
责 任 人:李旭升
协 调 人:王家志
8.对滇池湖滨湿地公园建设情况进行视察,提出意见建议
形 式:重点视察
牵头领导:张建伟、傅汝林
责任单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责 任 人:李旭东、王学斌
协 调 人:刘志军
第三季度:
9.对云龙水库移民安置情况进行视察,提出意见建议。
形 式:重点视察
牵头领导:张建伟
责任单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参与
责 任 人:李旭东、王学斌
协 调 人:刘志军
10.召开半年度全体市政协委员协商议政会,听取全市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通报,听取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听取市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通报,提出协商意见建议。
形 式:常委会议,扩大到全体委员参加
牵头领导:田云翔
责任单位:办公厅
协 调 人:周 忻
11.对2013年加快呈贡区被征地拆迁农民回迁安置房建设的建议案办理情况进行协商监督。
形 式:主席会议
牵头领导:陆玉珍、常 敏
责任单位:社会法制委员会
责 任 人:李旭升
协 调 人:王家志
12.听取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汇报,听取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意见建议。
形 式:主席会议
牵头领导:周 忻
责任单位:办公厅
责 任 人:杨武振
13.对《昆明民办教育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进行专题协商。
形 式:专题会议
牵头领导:陆玉珍、汪叶菊
责任单位:教文卫体委员会
责 任 人:李云保
协 调 人:李 鸿
14.对《昆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办法》、《昆明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土地使用权登记规定》、《昆明市环滇池湖滨生态区保护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专题协商。
形 式:专题会议
牵头领导:张建伟、傅汝林
责任单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责 任 人:李旭东、王学斌
协 调 人:刘志军
15.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对《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等政府规章进行专题协商。
形 式:专题会议
牵头领导:陆玉珍、常 敏
责任单位:社会法制委员会
责 任 人:李旭升
协 调 人:王家志
第四季度:
16.听取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意见建议。
形 式:主席会议
牵头领导:周 忻
责任单位:办公厅
责 任 人:杨武振
17.社法委开展对市政府一个工作部门工作的民主评议,提出意见建议。
形 式:专题评议
牵头领导:陆玉珍、常 敏
责任单位:社会法制委员会
责 任 人:李旭升
协 调 人:王家志
18.听取对2014年度重点提案协商办理的情况。
形 式:主席会议
牵头领导:杨品才、林怡平
责任单位:提案委员会
责 任 人:何 燕
协 调 人:鲁云宏
19.对全市部分制度创新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协商监督。
形 式:专题会议
牵头领导: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责任单位:办公厅、各专门委员会、研究室
责 任 人:杨武振
协 调 人:周 忻
开展多种形式经常性的协商工作
一是通过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专题会议和调研、视察等形式,结合年度协商民主工作计划安排,适时选择全市重大工作、相关政府部门工作进行协商,对党委、政府适时提交的其它重要文稿即时开展专题协商,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联发的《市委工作部门、市政府工作部门与市政协工作部门对口联系制度》,积极开展对口协商,知情明政,提出有较强针对性的意见。
三是丰富界别活动形式,适时组织界别委员开展调研、视察、专题协商、提出提案等履职活动,积极开展界别协商。
四是加强提案的提出和办理工作,积极开展提案办理协商,不断提高提案办理的面商率,通过提案办理促进工作落实。
五是进一步探索实践基层协商民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主动的基层政协工作机制和设立“政协委员之家”的工作,探索多种形式,适时扩大工作面,推进基层政协工作机制和政协委员之家建设有序开展。
六是加强个事协商监督,对典型事例即时组织委员进行个事协商监督,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推进工作落实。
七是充分发挥政协的优势,通过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对市政府部门及其它部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八是商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巩固完善政协各类特约监督员队伍,对各行各业的工作进行协商监督,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九是市政协和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对在履行职能中发现的工作问题,通过意见建议反映的形式进行协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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