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昆明政协 发布时间:2014-06-25 09:41 来源: ]
都市农庄建设是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庄园经济重大决策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快昆明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了加快我市都市农庄建设,积极为昆明庄园经济发展献计出力,今年市政协将都市农庄建设情况调研列入年度重点调研计划。2013年6月至7月,市政协经科委和办公厅对我市都市农庄建设情况进行了重点调研,提出了加快我市都市农庄建设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我市都市农庄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12年,昆明的都市农庄建设正式起步。一年来,我市选择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好的区域,采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启动了都市农庄建设试点。在今后一段时期,全市都市农庄计划布局100个左右,目前各县(市)区向市里申报的都市农庄项目有47个。我市的都市农庄按照投资主体类别划分,财政性投资为主的项目有2个,国有企业参与投资的项目有1个,民营企业投资为主的项目有44个。按照计划投资额划分,投资10亿元以上的项目有4个,投资5—10亿元的项目有5个,投资1—5亿元的项目有23个,投资1亿元以下的项目有15个。按行业主导类型划分,畜牧产业为主导类1个,花卉产业为主导类8个,蔬菜产业为主导类9个,林产业为主导类26个,农业观光旅游为主的2个,烟叶种植产业为主导类1个。截止今年8月,我市正式启动的都市农庄在建项目共20个(2012年10个,2013年10个),有9个农庄已初步建成,8个农庄获得了“都市农庄(农场)权益证书”,9个农庄获得了“重点都市农庄”的授牌。
我市都市农庄建设的特点和主要成效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农庄建设
市委、市政府对都市农庄建设高度重视,市领导多次实地调研全市都市农庄建设情况。今年年初市“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半年的市委工作会议,都对都市农庄建设做出安排部署。前不久,我市专题召开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县(市)区、有关部门“一把手”参加的全市都市农庄现场推进大会,并将都市农庄建设列为全市重点建设工程进行督办,高位推进都市农庄建设工作。
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都市农庄建设工作的指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改、农业、财政、规划、国土、住建、环保、林业、水务、旅游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的市都市农庄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都市农庄建设的组织领导、项目审定及批复、督促检查、协调服务和政策制定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研究拟定政策、分解下达任务、检查考核落实等工作。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
我市都市农庄建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在首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期间,举办了“都市精品农业和花卉展示活动周”活动,对我市都市农庄建设成果进行了展示;在第七届中国生物产业大会上,我市都市农庄项目也做了特别展示,得到一致好评。很多人说,过去都是昆明到外地考察学习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现在外地同志来昆参观都市农庄建设的多了。都市农庄将成为昆明农业产业化发展特别是精品农业发展的新亮点。
(二)注重顶层设计,明确相关规划和政策
在都市农庄建设中,我市十分注重顶层设计,在规划、政策等方面,对都市农庄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保障。2012年我市启动了都市农庄布局布点专项规划工作,确定了全市都市农庄发展目标、规模、空间布局布点,对农庄项目范围、规模、发展方向等进行宏观指引。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也相应开展了农庄布局选址工作,在辖区适宜区域布局了一批都市农庄。
为加快都市农庄建设,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昆明市都市农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都市农庄项目审批暂行办法》、《昆明市都市农庄建设指导意见(试行)》、《都市农庄相关涉农用地政策及用地程序》等一系列文件和政策,明确了都市农庄的组织领导、项目规划、建设标准、项目管理及相关政策,规范了农庄的审批、建设、管理等规程,增强了项目建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都市农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与支撑。实践证明,上述政策在推动全市都市农庄建设方面,已经初显成效。如在工作实践中,改变了原来由国有投融资公司作为平台,先期进入参与开发建设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都市农庄建设,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响应。目前,我市都市农庄的社会资本参与率已达90%以上,这既有利于突破传统农业的局限性,也可较好解决社会资本进入都市农庄建设的问题。
(三)突出试点示范,项目典型引路
在都市农庄建设中,市农业局牵头有关部门,集中抓项目试点工作,通过筛选、比较,选择了一批基础较好、规模较大、具备农庄雏形的已有农业产业化项目,作为都市农庄建设的试点,按照“六有”即有主体、有产业、有加工、有展示、有品牌、有文化的要求,进行深入打造和重点推进。去年我市启动的10个都市农庄项目已初步建成了9个,今年启动的10个项目也正在快速推进之中,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通过试点示范建设,我市已初步建成了蔬菜、花卉、苗木、林果、烟叶种植等一批主导产业特色明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都市农庄。如由国家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昆明晨农集团投资的“昆明精品农业科技示范园”,以云南特色蔬菜种植、展示及研发为主导,建有特色蔬菜展示区、标准化种植示范区等多个功能区,初步形成了集生产示范、农产品加工、科技研发、农业休闲旅游等为一体的精品农业示范区。位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内的“万家欢蓝莓庄园”,由果园、绿化苗木园、养殖园、休闲园4个部分组成,种植以蓝梅为主的水果20多个种类、58个品种、12万余株,养殖圭山羊等3000余只,形成了集多种经济林果种植示范、产品研发、农业体验为一体的特色庄园。位于团结乡的“好宝有机菜庄”,以有机蔬菜种植、销售及有机循环农业科技示范为主导,现已具备生产、生态、教育、科技示范推广等功能,并已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全国部分一线城市开展有机食材全程冷链配套服务。位于石林台创园内的“锦苑花卉都市农庄”,已形成集花卉种植、研发、展示、加工、包装、物流等为一体的现代花卉示范园。晋宁“大春河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被水利部列为“全国十个水保科技示范园”之一,不仅建成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区,还形成了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科普展示相结合的生态建设示范基地。由红云红河集团投资的“云烟印象烟庄”,现已形成1200亩烟叶种植,600亩珍贵香料种植,集烟叶种植、研发、实验、观光为一体的特色农庄。这些试点项目建设,对促进我市都市农庄建设,带动全省庄园经济发展起到了示范作用。
二、关于对加快我市都市农庄建设发展的意见建议
通过本次专题调研,调研组认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都市农庄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有了良好的开局,对农业产业化发展产生了较好的带动示范效应。但昆明的都市农庄建设由于处于起步阶段,仍有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解决。针对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特对我市都市农庄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突出产业特征,注重经营效益
都市农庄属于庄园经济范畴,庄园经济是一种规模经济、产业经济和特色经济,必须有鲜明的产业特征,才能取得较好效益,实现自我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目前,有的在建和形成的农庄产业特征不明显,通过生产经营获取经济效益和自我发展壮大的能力不足,这是当前都市农庄建设中存在的一个问题。
调研中,委员们建议,都市农庄建设,要立足产业支撑,突出产业特征。农庄建设应围绕我市确立的都市农庄发展方向,从蔬菜、花卉、林产业、烟叶种植、养殖等“六大产业”中,选择一个或两个作为主导产业,通过对农产品进行精深加工,形成种苗培育、种植养殖、收购、加工、销售等“一条龙”产业链,走农业特色化、专业化、精细化的农庄发展之路,并带动相关产业,形成综合效益。
注重农业与相关产业的多产并举,提升经营效益。都市农庄在以农业生产加工为主的基础上,要注重农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通过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加工,带动观光体验农业、生态旅游、展示交易、科技示范、科普教育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以一个或两个农业主导产业为主,多产并举的发展格局,提升农庄综合经济效益,实现都市农庄的可持续发展。
委员们还建议,要促进都市农庄保持健康发展,需防止将都市农庄建设成为传统“农家乐”的纯旅游项目,防止将农庄建设用地用于房地产项目开
(二)结合农庄实际,做好项目规划
调研中,有关部门和投资经营者都反映,都市农庄的规划难度大,项目规划编制和审批进展较慢。主要是需要与现行的“三规”即“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协调起来。
委员们建议,要积极做好都市农庄的规划编制工作。立足我市实际,可以根据农庄建设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规划。要积极加快上位“三规”的修编与调整,在“三规”的修编中对都市农庄规划布局所需的建设用地,予以充分考虑,尽量满足都市农庄项目需求。农业部门应加强对设施农业规划建设的研究和指导,尽可能依法依规规划好有关项目的建设需要。
委员们认为,要因地制宜注重规划创新。规划部门要考虑都市农庄项目的特殊性,注重规划创新。都市农庄项目属于农业建设项目,既包括农业种植养殖项目、加工项目,也包括一些基本建设项目,相当一部分项目涉及到土地流转、林地占用和建设用地征转,其项目规划与一般的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有很大不同,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因此,编制都市农庄规划要突出特色,不能简单照搬一般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审批程序,要积极进行规划创新,讲求规划技巧,做到好批适用。随着农业发展,都市农庄用地量将增加,规划要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实施规划的分步走。
(三)规范项目审批,加强项目管理
都市农庄作为农业项目,与纯基本建设项目相比,在审批和管理方面存在许多不同之处。同时,都市农庄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模式,是新生事物,尚处于探索阶段。因此,我市都市农庄建设,要重视规范审批程序,实行项目制管理。
应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都市农庄项目审批程序。建议根据农业项目的具体特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都市农庄项目的审批条件和程序,建立更为优化的审批流程。在项目审批上,应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有关项目申报,由全市统筹布局,继续坚持由发改、农业、财政、规划、国土、住建、环保、林业、水务、旅游10个市级部门联合审核的办法,审核批准后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发改部门,参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进行立项。对于主城5区(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3个国家级开发区、阳宗海管委会、倘甸两区管委会,在市级联合审核后,可由各区或市发改委参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进行立项。根据都市农庄建设的需要,建议在市都市农庄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增加市工商局、市农村信用社等单位,以便更好协调推进都市农庄项目建设。由于都市农庄项目多数是民营资本投资,因此项目立项可采取核准的形式。对于都市农庄项目的立项,可赋予县(市)区更大的项目立项权限。对规模较大的都市农庄项目,也可由市级发改部门进行项目立项。项目立项后,发改部门应出具较为规范的立项文件,为下一步项目进行土地流转、建设融资和其它审批等,提供有效依据。
应实行都市农庄的项目制管理。建议要加强对都市农庄项目的立项管理,项目申报前投资方应进行深入的可行性研究,包括都市农庄建设涉及的产业、范围、规模、资金、土地取得、设施农业、经济效益等都应在可研报告中体现。要防止对都市农庄项目只做粗放的可研,避免因可研不深入而给都市农庄建设带来后续弊端。
(四)规范土地取得,加强用地管理
都市农庄建设所使用的土地有多种来源,除了少量的建设用地外,绝大多数用地是通过农用地和林地的流转取得使用权的。调研中,发现农庄用地流转的土地来源多样,存在流转关系不稳定的风险,不利于都市农庄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议要加强土地管理,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土地的取得进行规范。对于符合“三规”条件的都市农庄所需土地,既可征转并用,也可只征不转。都市农庄需要的建设用地,可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对于农庄所需的大量农业生产用地,则应主要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对于农民使用的承包地,可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取得承包地的使用权。对于集体林地和个人承包的林地,可按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通过流转,规范的取得林地使用权。对于其它的农村集体用地,可参照上述规定,进行土地流转。对于农民自行开垦的荒山荒地,可通过协议形式和变通办法取得土地使用权。通过上述方式,就是要使土地、林地及荒山荒地的流转相对规范,稳定土地的使用权,使都市农庄可持续发展。
鼓励土地使用权进入流转平台进行规范流转。建议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土地流转机构的平台作用,在不改变土地产权的情况下,可将都市农庄项目需要流转的土地使用权,纳入流转市场内进行公开、规范的流转,保证依法依规公开流转。在土地流转中,对产业特征明显、经营能力强的都市农庄,给予用地的优先流转;对于产业特征不明显、经营前景不明的,可采取适当限制其一次流转较大规模土地使用权的做法。
(五)明确相关产权,多渠道筹措资金
明晰产权是都市农庄长期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目前我市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都市农庄发放“都市农庄权益证”,有利于保证都市农庄生产经营的合法权益,是一种好的做法,应当继续坚持。同时,应该加强对投资主体的审查确认,防止无实力的投资人或企业以农庄建设为名占有资源,对参与农庄建设的企业要加强引导,鼓励引入战略合作伙伴,通过加强合作,将都市农庄做大做强。
加强对农业设施的确认和管理。目前,我市有部分都市农庄用房,是在未取得建设用地情况下,通过建设农业设施加以解决的,这是我市都市农庄建设的一个亮点。建议在今后的都市农庄建设中,对于符合农业或林业设施建设的,应由相关部门通过一定方式给予认可,为都市农庄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继续坚持都市农庄建设以社会资本投入为主的做法。目前,我市都市农庄的投资主体90%以上是民营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这既有利于拓宽农业投入渠道,加快农业投入的社会化、市场化进程,也有利于促进全市农业结构调整,这种做法是适应庄园经济发展潮流的,非常符合我市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今后的建设中,应继续坚持以企业为主导、社会资本为主体的都市农庄发展方向,扩大社会参与面和社会资本参与度,提升都市农庄的市场化投入和经营管理运作水平。
多渠道解决都市农庄项目的融资问题。建议市都市农庄建设领导小组、市农业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对接,探讨创新融资途径,开发都市农庄建设投融资所需的金融产品,帮助都市农庄建设项目业主开展好“三权三证”的流转交易和抵押融资工作,解决好项目建设的资金问题。同时,县(市)区要加大对都市农庄建设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市县(区)两级都应设立一定数额的专项扶持资金,对都市农庄重点项目建设给予扶持。
(六)注重功能拓展,促进与旅游文化的融合发展
都市农庄是乡村旅游的一种重要载体,旅游文化是都市农庄的重要功能拓展,两者密不可分。目前,我市对已初具规模的都市农庄,如何更好融入到全市的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中,还需要加强研究探索,以便促进都市农庄与旅游文化产业的有效互动,实现多产业的融合发展。
建议今后一定时期在已建成一批都市农庄的情况下,应将都市农庄建设纳入我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之中,加强都市农庄旅游文化产品的开发,形成有特色的都市农庄旅游线路,印制都市农庄乡村旅游图,宣传都市农庄的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耕文化、休闲旅游等,使都市农庄形成以生产、加工、销售为主,观光体验农业、餐饮文化为特色的多产业复合型农庄。同时,旅游文化部门也要加强与农业部门的对接,帮助农庄设计相应的旅游文化产品,推出农庄文化游、农业观光游、农耕体验游等乡村旅游试点,旅游设施提前介入,促进旅游文化与农业的融合,增强都市农庄的旅游文化氛围。
市政协经济科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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