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保护情况调研报告

[ 作者:昆明政协  发布时间:2014-06-25 10:34  来源:  ]

 

为进一步加强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保护工作,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市政协文史委分两次组织文化新闻体育出版界委员、顾问及相关文史学者对我市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保护情况开展视察调研,调研组对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安宁市、晋宁县实地视察,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与会人员对名人故(旧)居保护利用的意见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目前昆明市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32项,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可列为昆明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并已经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和登记文物的共有19项,其中有4项被列入云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一)昆明抗战时期名人职业的分类情况

昆明抗战时期的名人,按其人物职业可分为抗战军事将领和抗战文化名人两大类。军事将领有朱德、龙云、卢汉、鲁道源、陈钟书、刘正富;文化名人有聂耳、严济慈、蔡希陶、梁思成、林徽因、周培源、华罗庚、闻一多、朱自清、李公朴、冰心、冯友兰、联大教授(惠家大院14位)、梅贻琦、张天虚、熊庆来、李广田等。

(二)昆明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的保护情况

昆明现存的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19项,就其保护情况大致可分为:保存完好、基本完好、破损类。保护完好的有聂耳故居、朱德的水晶宫旧居、龙云灵源别墅、卢汉公馆、鲁道源别墅、刘正富大五岳村故居、严济慈、蔡希陶旧居、梁思成、林徽因棕皮营旧居、周培源旧居、华罗庚陈家营旧居、李公朴北门书屋、冰心默庐、熊庆来、李广田旧居、张天虚故居;基本完好的有陈钟书何家营旧居、闻一多朱自清司家营旧居、李公朴北门书屋(楼上为旧居)。

(三)昆明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的利用情况

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中,聂耳故居、冰心默庐、张天虚故居、熊庆来、李广田旧居利用较好,已经建成纪念馆并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年接待来自全国各地和文化部门进行参观考察。而其他名人故(旧)居,尚未得到充分利用,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部分名人故(旧)居现为民居或被企事业单位占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昆明市各级政府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十分重视名人故(旧)居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保护利用工作取得了进展。然而,在保护利用方面还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对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宣传、保护利用不

一是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知名度有待提高。二是宣传手段滞后,向外推广工作进展缓慢。三是宣传不到位,广大市民未能充分了解昆明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资源。四是保护利用不足。

(二)文物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滞后,文物保护政策、法规落实的不到位

目前,昆明市十四县(市)区均设有文物管理所,专门负责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全市文物保护管理与执法的任务,实际由文化综合执法队伍承担,使得文物保护稽查力量十分有限。当前文物执法队伍人员配置状况略显单薄。各区文物管理机构不健全,缺乏人才,使得有效行使保护管理与执法职能困难重重,造成了对文物保护的政策、法规落实力度不到位的局面。

(三)复杂的产权关系严重阻碍了保护利用工作的开展

我市各级(文化)文物部门管理使用的文物保护单位已全部建设为展览馆、纪念馆,而非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由于历史等种种原因,有的仍为私有住房,有的成为集体财产,造成了目前产权关系复杂的局面。

(四)对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保护资金投入不足

被列为文保单位的名人故(旧)居虽然能得到国家的财政拨款,但面对产权变革、腾退搬迁、周边环境整治等投入时,就显得杯水车薪。限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市级财政部门对文物保护拨付的专项资金尚不能够满足所有昆明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而昆明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保护因缺少专项保护经费,其费用只能在文物保护资金中开支。对于产权属于私人的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由于受经济条件所限,在履行维护修缮义务时,保护经费的投入更是力不从心。

(五)缺乏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整体开发利用的规划

对发展文化旅游业重视不够,未将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纳入全市旅游整体规划。对名人史料的征集,名人事迹作品的整理出版,名人工作、生活有关实物的征集和收集等工作未能有效展开。部分已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在开发利用上也做得不够,未能设立陈列馆、信息库、资料(档案)库等设施,难以展示和体现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的历史人文价值。

(六)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与周边环境存在不协调的问题

昆明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并非是独立存在的,它和周边环境是否能构成协调的景观。由于产权问题和经费问题等多方面的原因,昆明市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保护利用,仅仅只能简单地对单幢建筑进行保护利用,缺乏整体考虑单幢建筑及其周边文化环境的协调问题,从而使部分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与周边环境不协调。

三、建议

为了更好地延续城市的历史文脉,使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真正成为昆明城市文化的一张名片,调研组根据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保护与利用的特色性,以及昆明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的特点,对今后的保护利用提出了如下对策建议。

(一)高度重视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的保护利用,不断增强保护利用意识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保护工作的认识和重视,增强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保护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的关系,为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保护工作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

(二)认真做好对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的普查与登录工作

必须对昆明市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进行全面地、系统地调查,文物保护部门要组织人力对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和周边街区进行实地测绘、分类和登记,并加以汇集整理,摸清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的具体数量和分布地点,建立完整的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档案和数据库,为宣传、保护利用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打牢基础。通过普查,对那些还没有“挂牌”但具有历史风貌的老房子,暂可列为“登记文物”,尽快将其纳入法制化保护的范畴。

(三)调动产权所有者的积极性,尽快解决好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产权问题

一是对于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要尽快展开产权国有化工作,进而建立国有的纪念馆或博物馆。二是对已挂牌又无法对收回产权的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文物监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好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与产权所有者的关系,引导和监管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对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进行科学保护和使用,进一步加强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的监管。

(四)进一步加大对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保护的资金投入,拓宽保护利用的筹资渠道

一是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保护应以国家及各级政府的财政拨款为主要来源,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保护的资金投入,其资金保障要以立法形式确定,为保护资金来源的长期稳定提供法律保证。二是建议以国家投资带动地方政府相配合为主,辅以企业、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及个人等多方合作,各级政府要为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筹措方式制定减免税收、贷款、公用事业拨款、自筹资金等相关的保护政策,广泛筹集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修缮、腾退的资金,尽快抢修一批严重失修的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

(五)从“点”到“面”,改善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周边的文化环境

在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立文化名人街或文化名人公园。通过对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的精心布置和对周边环境的改善,使得游客能感受到浓浓的文化气息,更能从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的形态中感受其“神韵”。此外,部分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的周边还遗存着一些具有历史文化色彩的建筑,它不仅不会和故(旧)居构成不和谐景观,反而补充着故(旧)居的文化。

(六)梳理法规体系,完善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的行政管理体制

我国现行的文物保护工作是由文化部门(文物管理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两个平行的行政体系来共同承担,这样多部门的管理容易造成相互扯皮、推诿、权责分工不清的状况。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针对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保护中存在的这一问题,梳理现行法规,解决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与消防条例、房屋拆迁条例、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衔接。及时制定、颁布保护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等建筑物业管理导则,依法制定适合本区域的规章制度、管理公约,以此来弥补法规的不足。

(七)不断加大对昆明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保护利用宣传的力度

一是作为具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性质的昆明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建议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史实为题材,通过编排文艺节目,制作公益广告,出版优秀图书,创作影视作品等,不断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二是不断创新对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的宣传方式。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除了专门事迹展览外,还要建设好现代传媒设施,在陈列形式方面建议采用现代化设施,如增加触摸屏电脑、自动讲解装置和屋主生平动态展示图等,让参观者能够全方位立体式地接受教育。三是通过新闻媒体、文艺创作等多种渠道,以新闻报道、文学作品、纪念画册、电视剧等手段,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以网络宣传的方式,提高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的知名度,制作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网站,向全国乃至世界介绍昆明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真正发挥昆明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的“窗口”和“名片”的作用,营造有利于抗战时期名人故(旧)居保护的社会环境。

 

市政协文史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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