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昆明政协 发布时间:2015-08-17 09:53 来源: ]
连续两年来被市民认为治理成效明显的滇池,因为近期的蓝藻爆发而再次引发关注。
消失了几年的蓝藻突然出现,让昆明市民心生疑窦:从感知上已经改善了不少的滇池,难道又恶化了?
尽管在昆明市政协委员韩亚平看来,“对于滇池这样一个富营养型的湖泊来说,蓝藻水华现象的发生在今后1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都是无法避免的。”但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对滇池治理的逻辑进行一次梳理,应有助于“消化” 蓝藻带给人的疑虑。
“要把海埂大坝片区打造成昆明知名的夜景,滇池和草海的水质改善是前提和基础。”刘家屹委员说。
步行海埂大坝,已经成为不少市民晚饭后的休闲方式之一。刘家屹也一样,但他的目的远不至于休闲。
今年年初,在昆明市两会期间,他向昆明市政协提交了一件名为《将我市海埂大坝片区倾力打造成为世界旅游知名夜景点的建议》的提案。自从这件提案提交后,滇池水质的变化就成了他心中绕不过去的一道坎。
“如果水质不好,我这件提案就成了没有基石的高楼,也许真要淹没在海底!”刘家屹说,他在提案中专门建议,西山与大坝之间的滇池水面中,在继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的基础上,要彻底淘汰脏乱差污染水面的船只及其他落后设施。
“大家都知道,海埂大坝因为临滇池而吸引着昆明市民,但越是看到大坝上人头攒动,我越是为滇池治理着急,与其他市民一样,我们都不希望看到滇池失去吸引力。”刘家屹说,他将继续守望滇池的变化。
与市民的守望一样,政府也一直在为滇池治理绞尽脑汁。
查阅滇池水体恶化的时间表,可以得到这样的脉络:在上世纪60年代,滇池草海和外海水质均为Ⅱ类,70年代为Ⅲ类,70年代后期水质逐渐恶化。1988年以后,草海水质总体变差,为劣Ⅴ类,外海水质在Ⅴ类和劣Ⅴ类之间波动。滇池富营养化日趋严重,生态系统受到破坏,成为我国污染最严重的湖泊之一。
一个共同的认识是,滇池水体恶化的原因,一方面滇池是内陆高原地质断层陷落湖泊,自净能力减弱,水体平均4年才能置换一次。另一方面,滇池位于城市下游,入湖河道穿过人口密集的城镇、乡村,接纳沿途工农业生产废水及居民生活污水,呈向心状流入滇池。加之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湖滨土地过度开发,流域水资源严重短缺,滇池水体自净能力差等原因,导致水污染形势十分严峻。
“滇池治理无论对国家还是对云南来讲,都是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工作中的一个重点、难点。”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净水,控污。“十二五”以来,昆明市委、市政府把滇池治理当作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头号工程”,坚持高位统筹、铁腕治污、科学治水、综合治理。
然而,“滇池治理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系统工程。”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局长柳伟在与昆明市政协委员对话时说,我们一定不能有“滇池水质不可逆转、无可救药”的悲观论,也不能有“滇池治理能立竿见影、一蹴而就”的速胜论昆明市市长李文荣也曾表示,滇池水质已经遏制了继续恶化现象,出现了拐点,但治理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将时间推移到2年前,昆明市政协主席会议专门听取了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就滇池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在此次汇报中,昆明市滇池管理局负责人梳理了滇池治理历程中的政策法规:按照中央和省的总体部署,从“八五”开始,就制定了《滇池保护条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组织实施了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九五”、“十五”计划,积极推进滇池治理工作。“十一五”期间,在组织实施《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完成了“十一五”规划补充报告和《滇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06—2020年)。《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由国务院批复实施。《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成为加强滇池保护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条例对于理顺体制、明确职责、建立滇池治理长效机制,举全省之力保护治理滇池,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其实,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滇池治理的法治之手还不止于此。省政府和昆明市还重点建立了五项制度:即统筹协调制度,建立多个层次的领导和协调机构,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目标责任制度,省政府与昆明市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层层签订滇池治理保护责任书,落实目标责任,严格考核,严肃问责;督办督导制度,将滇池治理纳入省政府重点督办范畴,定期督促检查,推动落实;专家咨询制度,确保滇池治理的重大项目、重要措施在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作出决策;公开公告制度。,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或不定期视察,并定期向社会公告滇池治理工作进展,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同时,创新体制机制,建立了一系列推动工作落实的机制,成立了全国第一支环保公安队伍,建立和完善了“河(段)长负责制”、环保执法联动机制等工作机制,使滇池治理工作走向了规范化、法制化、常态化,保证了有关决策、部署的执行力。
“这一系列的举措,客观上为滇池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对推动滇池治理,起到了强有力的作用。”刘家屹说,滇池治理走向制度化,是政府在这项工作中的一大进步。
容剂要增加 溶质要减少
如果将滇池看做一个大容器,滇池的污染程度就取决于三个因素:污染物、溶剂、溶质。
“我们经常会感觉到,雨季的滇池与旱季的滇池有所不同,雨季似乎要好得多。我们可以这样简单地理解,这是因为雨季由于雨水的注入,溶剂增加,在溶质不变的情况下,浓度降低。而旱季则相反。”昆明市政协主席田云翔说。
按照这一规律,滇池治理应该是在增加溶剂的基础上,将着力点放在减少溶质的来源上。因此,截污、控污显得尤为重要。
雨污分流是昆明市在治理滇池中的一项重要举措。然而,“雨污管网建设必须依托城中村改造、片区开发、道路建设方能实施。因此,应建立管网建设与城中村改造、片区开发、规划道路建设的统筹实施协调机制,建议成立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管网建设与城中村改造、片区开发、规划道路建设计划,为管网建设与城中村改造、片区开发、规划道路建设同步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刘家屹说。
河道治理是滇池治理中的重要一环。在采访中,不少委员建议,相关县(区)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加强与各开发商的协调,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优先实施涉及河道整治的开发项目和城中村改造工程。
“滇池治理应该是一个全民参与的工程。目前,滇池治理工作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尚未完全形成‘人人有责、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部分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存在‘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情况,严重影响滇池治理成效,需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和滇池治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滇池治理公众参与度,完善环保联合执法运行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充分整合社会各界的资源和力量,加快推进滇池保护治理工作。”昆明市政协委员李超美说,要营造治理滇池的强大舆论氛围。建立党委、政府、社会各界与市属媒体共同参与的滇池治理宣传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昆明市滇池新闻中心作用,进一步加强、提高和完善滇池治理的宣传工作,通过继续开展滇池治理宣传月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把滇池治理“花多少钱、建什么项目、有那些作用”向社会公示,让公众知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滇池治理的成效及治理滇池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重大意义等进行宣传,增强群众对滇池治理的信心,凝聚人心、鼓舞斗志,营造良好滇池治理氛围。(转载自云南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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