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昆明市第八届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立

[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19 16:27  来源:昆明市政协  ]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新春座谈会上对参政党自身建设提出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内部监督体系,根据2017年12月9日修订的《中国民主同盟章程》规定,2018年3月18日,民盟昆明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成立监督委员会。

民盟市委成立监督专委会1

经全会审议,通过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为:主任委员徐萍,副主任委员陈锐、佘映廷、刘海燕,委员杨贻、钟斌、孟国栋、丁刚、苏云峰。监督委员会作为全委会的工作机构,任期与委员会一致,提名条件按照民盟昆明市委第八届委员会委员新提名人选年龄不超过55岁,继续提名人选年龄不超过58岁的规定。监督委员会于成立当天,召开第一次工作会,安排布置近期工作,民盟云南省委副主委、昆明市政协副主席、民盟昆明市委主委夏静到会提出工作要求:一要充分认识监督委员会成立的重要意义,明确监督委员会的性质、地位、作用,增强责任意识,齐心协力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二要认真总结监督专委会的工作经验,以建立工作机制、开展新盟章学习贯彻、领导班子落实联系基层制度、健全落实谈心制度和基层委换届工作等监督为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有效、依法依规进行监督;三要加强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自身建设,强化学习,带头遵守规章制度,提高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民盟市委成立监督专委会2

据悉,2014年7月民盟昆明市委率先在全省民盟组织、昆明市民主党派中试点成立监督专委会。在盟市委的领导下,监督专委会认真履职,在督查推进盟市委重点工作、制度落实、基层换届、经费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受到了盟中央、盟省委和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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