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23 17:01 来源:昆明市政协 ]
5月23日,市政协召开《维护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专题协商会,邀请市政协委员和市政法委、市民宗委、市信访局负责人,围绕如何适应形式发展,切实保障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协商建言。
委员们建议,要进一步加大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自身的法制意识与维权意识。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立法工作,强化城市民族工作部门的工作职能。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地政府和流入地政府之间有效沟通协调机制。要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调查研究,争取法律援助精准化,建立对应的社会组织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手段,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努力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提供更好的服务。
夏静副主席指出,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是我们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工作的重要行动指南。维护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也是我们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市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示范区建设为契机,着力在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立法、构建民族团结融合的新型社区、加强新时期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积极探索创新维权服务管理的新机制等四个方面下功夫,努力做到服务管理和依法维权相结合,为我市营造和培育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示范区建设的良好氛围而努力。
(来源:民宗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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