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民族服饰传承的建议

[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06 14:09  来源:昆明市政协  ]

案 由:关于加强民族服饰传承的建议

提案人:李俊民 委员

内 容:

“春城”昆明,具有“东连黔桂通沿海,北经川渝进中原,南下越老达泰柬,西连缅甸连印巴”的独特区位优势。作为云南省省会城市,是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前沿和门户,是西南地区的重要中心城市之一。

“昆明”一词早期并非是一个城市名称,而是居住在中国西南地区即今日的云南西部、四川西南部的一个古代民族的族称。作为地名出现,开始于唐代并延续至今。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城市,昆明拥有2200多年的建城史,是1982年国务院公布的首批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昆明市是世居少数民族最多、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位居第二的城市。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云南时提出的“三个定位”之一就是要“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昆明作为一个多民族省份的省会城市,理应为全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示范。

根据《昆明年鉴2017》的统计数据显示,昆明市有3个自治县,4个民族乡,333个少数民族聚居村,民族地区占全市面积的57%,全市少数民族呈现分布广、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少数民族户籍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5.84%,有54个民族成分,9个世居少数民族(分别是彝族、回族、白族、苗族、傈僳族、壮族、傣族、哈尼族、布依族),人口排序前三位的少数民族为彝族、回族、白族。昆明众多少数民族杂居的先天优势,形成了丰富多元的民族服饰文化。

一、 保护与传承民族服饰的重要意义

我市各民族传统服饰,既是少数民族同胞的智慧结晶,处处彰显着浓郁的文化特色,更是一部活着的民族史书大全。民族服饰种类样式琳琅满目:彝族服饰纹饰精美,白族服饰浓淡相宜,傈僳族服饰黑白分明,穿戴者不仅造型华美,还可通过服饰上的装饰品表示婚姻状态、宗教地位等信息,有着典型的地域特色。同时,民族服饰也是各少数民族的显著符号,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通过服饰来辨认不同的民族。民族传统服饰是我国多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表现,从材质剪裁、纹样刺绣到图案装饰、色彩工艺等,无不沉淀着少数民族的发展历史,这既是各民族深邃内涵的传承,也是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民族服饰是构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基础

文化的发展应该是多样化的,各民族服饰也应“百花齐放”。作为一个多民族混居城市,应当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以我市生态环境和民俗文化特色为出发点,促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营造尊重少数民族文化、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社会氛围,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因此,重视和传承少数民族服饰,是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和谐与团结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强大动力。

(二)民族服饰是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物质纽带

少数民族服饰上的各式图案纹样,记载着不同的民族传统、民族信仰或生活历程,就像“穿在身上的民族历史”。如白族织绣纹样,以花卉图案较为常见,婀娜多姿;而苗族服饰则常装饰有龙凤、水牛、飞鸟、枫树等图腾崇拜纹样。尽管一些少数民族平时的服装都趋于简单化和现代化,但是在传统节日、集会时,少数民族同胞们总会穿着华丽的民族服饰,盛装出席。可以说,民族服饰既寄予了少数民族群众的信仰,也是各民族间增进相互了解、维系情感的重要纽带。

(三)民族服饰可带动我市特色民俗旅游产业发展

随着我国居民人均收入的显著提高,大众路线、传统风景已经无法满足游客们日益提高的精神文化需求,民俗旅游成为当下的旅游新风尚。色彩各异的民族服饰,不仅为“春城”美景增色添彩,也为国内外游客进一步深入了解各少数民族民俗文化及特征搭建了桥梁,带给游客独特的精神享受。作为一项重要的人文旅游资源,挖掘和传承传统民族服饰之美,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市特色民俗旅游产业发展。

但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西方文化的冲击,民族服饰在传承上面临着巨大挑战。民族服饰用料精细,工艺繁琐,装饰精湛,价格昂贵,这些因素都造成了制作难度的加大,加之,穿着者行动不便,洗涤繁琐,在这种背景下,穿着民族服饰的人越来越少。如若再不加以重视,听之任之,那么这些富有华夏特色的民族服饰及文化,这部穿在身上的“百科全书”终会消亡。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措施对其加以保护。

二、 传承民族服饰的建议

(一)加强对少数民族服饰的系统性收藏

目前,我国只有15个民族的民族服饰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意味着在民族服饰的保护与传承上仍有巨大留白。可通过在我市建立民族文化馆、乡村民俗馆等基础设施或鼓励个人爱好者收藏等方式,官方与民间并重,引导系统性收藏民族服饰工作,对民族服饰文化资源进行挖掘整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创新。通过开放展览、展示活动,使参观者能够近距离、详细了解民族服饰的实用价值和文物价值,通过民族服饰这个桥梁增进沟通了解,增强各民族团结互助。

(二)增强少数民族群众保护民族服饰的意识

少数民族服饰本就是由少数民族群众所创造,因此,在保护和传承民族服饰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发挥少数民族群众的主体意识,强化全民共同行动的保护意识。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向少数民族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传承人义务和职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知识,特别是增强年轻一代少数民族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让其发自内心认同与喜爱本民族服饰文化。

(三)重视少数民族民间艺人及骨干的培养工作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传统手工艺品制作技艺的断代,同样,民族服饰巧夺天工的制作技术,也面临着后继无人的尴尬状态。当前,少数民族民间艺人是民族服饰制作的重要传承人,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传承,就应当将关注的目光投向这一群体,采取措施提高民间手工艺人的社会地位和待遇,营造一个全民尊重民间艺人,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氛围。同时,还应当鼓励对民族服饰制作感兴的有志青年投身民族服饰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不断扩大技能培训受训面,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民族服饰传承人。

(四)形成民族干部示范效应

少数民族服饰是一种宝贵的文化旅游资源,更是昆明的一张“靓丽名片”。作为一个多民族地区,熟悉和了解本民族历史及现状,通晓本民族语言文字,熟悉本民族的历史、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少数民族干部,更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实现各民族团结的重要法宝。可在全市少数民族干部中,倡导穿戴民族服饰的常态化,不仅局限于节日节庆、重要会议等场合;同时还应注重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不断提升少数民族干部的履职能力,发挥好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纽带作用,形成民族干部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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