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06 14:11 来源:昆明市政协 ]
案 由: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刘昆 委员
内 容:
电动自行车,作为新型能源开发的一种产物,以其价格低廉,保养成本低,使用方便,品种丰富等特点备受广大市民的青睐,已成为城市居民重要的代步工具。目前昆明市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在200万辆左右,市面上很多电动自行车在尺寸规格、动力、车速上大大超出国家相关标准的限定范围,而其普遍的超重、超速、违章给城市交通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同时由于其车速快,安全防护性能差、管理较弱、骑行人的交通意识薄弱等原因,造成事故频频发生,带来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电动自行车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越来越严重。
为管理好电动自行车,昆明市在2010年就出台了《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从近几年来的实际情况来看,《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实施并未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起到明显效果。
建议:
1、 加大处罚力度,增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的违法成本。
目前电动自行车参与道路交通时违法违规现象主要是:逆行、闯红灯、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上行驶、超载、上高架桥以及非法营运等。这些违法违规现象造成交通事故频发,给交通参与者带来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也越来越多。为遏制此类事故,建议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现象的打击力度,对首次违法人员采取罚款处理并参加交通违法学习并协助交警执勤等,以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法规意识;对屡教不改者直接扣留乃至没收电动自行车并终身禁止其骑行电动自行车。
针对送餐人员、快递人员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边骑车边看手机等违法现象突出的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对送餐企业和快递企业进行约谈,要求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管理、培训,制定合理的送达时间,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多次违法的相关人员禁止其从事送餐、快递业务。
在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方面加大查处力度,对首次被查处的人员处以50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者则直接没收其电动自行车。
2、 借鉴以往管理摩托车的经验,以学促管。
严管重罚之下,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得到很大遏制,但由于昆明市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相当大,光靠处罚,一方面难以覆盖全部人群,另一方面也容易引发群众的抵触情绪。建议在电动自行车市场和街头设立学习点,凡是需要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转移业务的车主,必须参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学习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电动自行车常见的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违法处罚;事故案例分析;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处理,并经测试合格后才允许驾车上路。
3、 严格管理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年满16 周岁的公民经过体检和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可颁发电动电动自行车驾驶证(可参照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既对车也应对人。对无证驾驶、违法驾驶电动两轮车者进行处罚,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一年12分,违章扣分。年度内12分扣完后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而同一辆车违章累计一定次数后对牌照予以吊销。
4、 加强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管理。
虽然国家针对电动自行车已经出台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但目前昆明市面上还有很多超标电动自行车在销售。建议工商行政部门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发现的在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商家要求其停止销售,对屡教不改者采取扣货、罚款处理;鼓励已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人员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将超标车换为符合标准的车辆,从而达到逐步淘汰超标电动车的目的。
5、 第三者责任保险问题。
目前机动车可以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发生事故之后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损失,而电动自行车没有相应的保险。结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广泛宣传电动两轮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目的意义,扩大对投保防范风险的知晓率,逐步要求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探索通过电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商逐步建立、推广电动自行车附带第三者责任保险销售制度,从源头上解决电动自行车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问题。
6、 在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方面。
现在因给电动车充电造成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已经造成了严重的人身、财产损失,建议由各级政府和消防队牵头,各基层组织(街道办、居委会)配合在辖区各个小区内开展相关的消防安全讲座、培训,张贴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加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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