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宋卫极 发布时间:2019-05-10 15:27 来源:昆明市政协 ]
“进一步完善细化滇池湿地保护各项法律体系和管理制度,对滇池周边的开发,采取有序、有步骤开发的原则,建立与湿地配套共生的绿色开发模式,建立更加严格的流程,对在建项目必须完善生态建设的相关手续,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环保督察,违规企业必须严厉处罚,杜绝我行我素。”
作为滇池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六大工程之一,滇池环湖湿地是控制入滇污染物的最后一道截污屏障,它承担着滇池入湖水质净化、生物多样性承载和水陆生态系统物质的能量交换功能,被《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如何更好地发挥“截污屏障”功能?在今年昆明市两会期间,民革昆明市委、昆明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提交了名为《关于进一步提升湿地生态保护与治理效能的建议》的提案。提案呼吁,要加强滇池湿地生态系统研究与技术创新。结合滇池高原湖滨湿地的独有特性,有针对性地探索实践高原湿地生态保护与治理的新思路、新方法;通过举办湿地生态可持续发展高端论坛,汲取先进经验,推进滇池生态保护与治理的系统化研究,为下一步奋力攻坚打下坚实的基础。
提案认为,滇池湿地属于高原湖滨类型湿地,不同于传统的平原湿地,缺乏完整的生态过渡条带,缓冲区域少,生态恢复能力弱,生态保护和管理存在很大难点,而相应的科研攻关和技术创新不足。另外,目前对滇池湿地公园的功能定位较为模糊,对生态修复和生态系统恢复的主体功能强调太少,对观光和旅游等外在功能则强调过多,对湿地的发展建设缺乏全面认识,这对湿地今后的发展将带来瓶颈效应。同时,也会导致出现节假日及旅游旺季游客量过大,超过湿地生态可承载力等情况,给湿地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影响。
“要突出湿地生态功能,强化滇池系统保护。在《滇池保护条例》规定框架内,在维护滇池湿地生态平衡、保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的前提下,以生态承载力来确定发展容量的理念,以环境、人口、污染物可承载量为标准,规划完善滇池片区远期、中期、近期发展建设目标,进一步合理划定湿地生态游览和康养区。”提案呼吁,一方面要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和城镇污水厂建设,实现排污总量控制目标。由于目前斗南湿地的污染物降解能力已近饱和,为增加生态承载力,建议加快斗南二期的工程建设。另外一方面要建立湿地生态系统安全保障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加强水质和水生生态监测及入河污染物总量监测,并加快落实湿地生态补偿相关机制,形成源头活水。在滇池保护项目内设立湿地管理专项资金,不断完善管护资金投入机制,确保有资金来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尽快完善出台《昆明市滇池湖滨湿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建立滇池湖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建管分离,建设好后统一移交给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责任;在形成统一管理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协作执法建设,建立属地、社区、行政执法部门齐抓共管的多元化管理模式,确保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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