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保护耕地 节约集约用地

[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28 14:38  来源:昆明市政协  ]

6月25日是第29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严格保护耕地 节约集约用地”。确定这一主题,旨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工作新要求,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和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总体要求,促进全社会充分认识土地国情国策、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全社会营造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保稳定促发展

更加优质高效

■保资源重生态

更加坚定有力

■保权益利民生

更加用心用力

■抓基础促规范

更加积极有序

土地是重要的战略和稀缺资源,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促进资源合理利用,推进国土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和国土综合整治,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年来,全市坚持耕地保护和资源节约的基本国策,把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作为促进昆明科学发展的重中之重,认真履行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职责,严格保护耕地,耕地总量连续保持了动态平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划定取得了巨大成效;强化闲置、批而未用等存量土地的盘活利用,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资源保障发展的力度空前,一大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项目落地实施;维护群众权益积极主动,修订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有序开展,全面完成二调和地理国情普查工作,不断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执法监察、依法行政、制度创新等成效明显。

但我们也看到,我市耕地质量差,产能低,轮歇地多。“人口多、耕地少,山地多(山地和丘陵占土地总面积的88%)、平地少,荒地劣地多、良田好地少,宜垦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建设用地供给矛盾突出”是我市土地资源的基本市情。在资源有限的刚性约束下,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与日俱增,粗放低效利用土地时有发生,对耕地保护形成了双重挤压,资源保护的难度更加突出。全市要深刻认识自然资源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等不利局面,主动适应新常态,着力提升工作水平,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正确处理好自然资源在保护和开发中的重大关系,正确处理好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建设之间的关系,有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保稳定促发展

更加优质高效

一是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推进《昆明市国土空间规划(2018-2035)》编制工作,初步成果于2018年10月通过全国专家论证会论证,12月向自然资源部进行了汇报。今年以来,我市正在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积极组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估修改工作,严格程序进行会审、专家评审,认真分析规划实施期间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开展了西山区等10个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和修改、滇中引水工程等5个重点项目规划修改,提出了促进规划有效实施和修改的建议措施,在不突破上位指标的前提下,调整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为空间规划编制提供了有益经验,有效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全力保障稳增长政策落地和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在年初对全市用地需求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针对现阶段已基本完成组件工作的用地,主动指导、积极服务,确保及时有效地完成用地报批。1-5月,昆明市共批转征转用地63件1.84万亩,其中农用地1.38万亩,耕地0.54万亩,与去年同期0.56万亩相比增长69.57%,全市(含滇中新区)供应土地334宗1.65万亩,实现土地出让收入445.51亿元。重点保障了“五网”“四个一百”“十三五”高速公路和服务区,易地扶贫搬迁、武警森林部队昆明直升机场配套道路项目、昆玉高速晋宁段(富有、河西厂、牛恋、余家海)收费站改扩建项目等重点项目用地。

三是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我市通过采取加快征地、督促供地、撤销批文、项目调剂等手段消除批而未供土地;通过采取督促项目开工建设、收回土地、临时使用、收取闲置费、延期开发、置换土地等方式消除闲置土地,2018年我市共完成处置批而未供土地73341.01亩,闲置土地10628.95亩,超额完成了工作任务。2019年,我市持续深入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工作,按照《云南省2018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工作情况通报及2019年处置任务安排》的规定,目前已处置43238.23亩批而未供土地,2078.23亩闲置土地。

四是认真做好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承接工作。根据部和省的政策规定及实际审批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展矿业权“三级联网”审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全市“并联审查、联网审批”工作的网络正常运行率、报件准确率和及时办结率均得到明显提高。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矿业权审批登记权限的通知》文件要求,承接省厅下放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省人民政府文件规定的省级发证权限涉及矿种的划定矿区范围审批、采矿权审批登记、探矿权延续登记(含延续中缩减勘查区块面积)、探矿权保留登记、探矿权注销登记,原国土资源部授权省级发证矿种的采矿权延续登记、采矿权注销登记和探矿权延续登记(含延续中缩减勘查区块面积)、探矿权保留登记、探矿权注销登记。2019年,累计受理探矿权延续登记申请2件,保留登记申请1件,注销登记申请1件,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3件,均严格按照部、省有关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的相关规定,通过预审、会审会签、意见汇总等程序及时办理,截至目前已办结探矿权2件,采矿权1件,退件0件,正在开展会审4件。

■保资源重生态

更加坚定有力

一是全面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围绕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极大地促进对全市耕地及基本农田的保护。2019年以来,我市印发了《昆明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耕地保护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严格耕地保护。工作中,积极做好重大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高速公路等5个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977.19 亩,按规定补划永久基本农田988.76亩;做到了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在原县域范围内补划的要求,既保障了项目用地,又做好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二是认真做好矿业权联勘联审和采矿权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按照省厅等有关部门文件要求,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联合踏勘联合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实施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和审查时限。

截至目前,累计受理了矿业权联勘联审及各类保护区审查32个,完成了11个,受理了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17个,完成了5个,正在开展会审12个;完成了昆明市晋宁区二街镇锁溪村委会锁溪村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岩矿1个采矿权出让计划项目的保护区审查工作,并取得市政府批准该采矿权出让计划项目,对富民县、晋宁区、嵩明县、寻甸县上报的18个拟出让计划项目推送市级相关部门审核,完成6个拟出让计划项目的审查报批。

三是坚定不移推进滇池流域矿山关停及治理修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市在滇池流域及西山等重点保护区(以下简称“禁采区”)开展以关停整治和生态修复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治理行动。今年以来,继续加强对禁采区的监管,杜绝私挖盗采行为,并对采空区及水土流失、破碎山体等逐一研究推进治理修复工作。各区(管委会)切实履行治理修复主体责任,立足自身实际、统筹城镇发展,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建则建”的原则,因地制宜、“一点一策”尽快制定治理修复方案。除目前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已具体明确的外,原则上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监管、谁牵头”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治理修复工作任务。

四是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坚持“人防”和“技防”并重,与专项工作相结合,把原来立案查处的工作重点,转变到发现制止消除违法上来,对违法行为严厉予以打击。充分发挥“技防”作用,主动加大卫星遥感监测频次,将部一年一度的卫片执法检查与主动购买的2个月一次的卫片执法检查相结合,取得一次年度、两次双月度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及时监控查处全市违法情况;积极调动“人防”管控,动态巡查及实地督导相结合,及时发现处理违法行为:我局每月不少于1次对全市128个乡(镇)、街道进行全覆盖式实地督导,县区局不少于2次,深入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协助当地政府开展整改,1-5月共开展督导193人次,发现新增违法用地1宗、280亩,已查处整改到位;全市各级执法部门开展动态巡查3368次,出动9153人次,发现违法行为87起,当场制止44起,并向地方政府或委办局报(函)告122份,促进了土地矿产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转。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大棚房”清理整治等专项工作,深入推进违法案件执法查处:对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存在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进行了集中梳理、排查,全面清理整治“大棚房”农用地非农化问题,已提前完成了整治整改工作任务。

■保权益利民生

更加用心用力

一是扎实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本着“防灾无小事”的理念,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当作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提前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逐点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乡级防灾责任人和县级防灾责任人,充实、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制定矿山恢复治理任务,抓好地质灾害治理资金投入及工程项目监管工作。

通过巡查排查,我市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716个,涉及112个乡镇,威胁3.36万户16.3万人,潜在经济损失5.9亿元。针对受威胁的群众下发地质灾害避险卡、明白卡以及隐患通知书3.87万份,开展专业技术排查处置146个点。开展地灾演练2次,开展培训61次,参与培训人数共计1739人。截至2019年5月27日,我市未发生地质灾害。

二是我市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举措,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质量,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迈进。自2018年12月31日起,昆明市主城区全面启动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后,严格遵循流程最优、环节最少、群众等候时间最短的原则。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服务,以及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取号、业务办理进度查询、首次登记条件查询、不动产证书验真、在线缴费等“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新模式,优化登记业务类型,精简和标准化登记要件资料清单,推进一次告知制。

■抓基础促规范

更加积极有序

一是抓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群众信访工作。2019年以来,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43件,其中协办省人大建议2件,市人大建议20件,市政协提案21件。正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行政诉讼案件28件、司法追缴案件3件、申请执行案件6件、履行行政复议案件1件。协助司法执行办理各类查封、查询函件281件。接听“96128”热线解答咨询电话27个,转接成功率和群众满意率100%。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1件,其中接待群众来访98件,219人次;信访督办件15件。网上信访办结98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是进一步加强测绘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宣传,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及《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做好测绘资质管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测量标志保护等工作。上半年以来,完成了昆明市辖区内测绘资质单位的2018年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工作,组织辖区内测绘资质单位完成了2018年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工作。受理了测绘资质申请19件并严格进行了初审,17件已通过省级审批发证;完成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数字网使用审查表903件;完成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提供使用审查66件;完成昆明市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用户备案17件,备案使用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31台套。

三是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2019年4月,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委托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和《关于优化建设项目土地供应审批工作的通知》,将涉及原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的四项审批事项委托下放县(市)区行使。市局已将委托下放的四项行政许可事项,即“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跨县区项目在市级办理﹞、国有土地改变用途审批、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核”的法制审核工作,同时委托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和局属各分局办理。

四是全面推进三调工作。昆明市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了昆明市市本级三调项目和各县(市)区三调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截至目前,各县(市)区调查作业单位已全部完成内业解译、外业调查、内业清绘、一二级检查、数据建库、数据库整改等工作。其中西山区、宜良县2个县区三调初始数据库已提交至自然资源部,安宁市、东川区、晋宁区、富民县、五华区、盘龙区、呈贡区、石林县、嵩明县、禄劝县、官渡区、寻甸县12个县(市)区整改后县级初始数据库已全部提交省级检查核查单位开展第三轮检查核查工作。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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