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加大保健品市场监管力度

[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29 13:09  来源:昆明市政协  ]

提案人:市政协社法委

承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案由

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保健品市场出现了假冒伪劣、夸大功效、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乱象”,严重侵害了老年人消费群体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据统计,2018年我市共受理保健品投诉195件,涉及金额182.5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9.25万元;举报160件,涉及金额37.57万元。其中,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占老年人保健品投诉事件的70%。商家通常以领取礼品、组织旅游、举办讲座等形式,诱导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按区域来分,投诉事件主要发生在五华区、西山区和盘龙区。

目前,我市老年人保健品消费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一是调查取证难。保健品销售的主要形式是会议营销,会销企业通常没有进销台账,也不开具合法票据,查账无从着手;被骗的老年人对会销人员极为信任,不配合执法。二是联合执法难。目前,我市还没有明确的综合部门牵头组织联合执法,也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统一规范。三是处罚执行难。对被处罚企业的惩戒也有限,违法成本低。四是信用监管难。涉及企业的行政处罚虽然已经上网公示,但消费者知晓并受到警示的范围有限。

建议

1. 制定完善保健品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尽快从市级层面研究制定保健品监督管理办法,对保健品的生产与销售进行规范,对模糊违法行为进行界定,对监管真空领域进行覆盖,对创新监管方式予以鼓励。 

2. 建立部门横向沟通联动机制。推动市场监管、卫计、食药监管、工信、价格管理、公安、民政等部门加强横向沟通协作,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宣传报道等方面建立顺畅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对投诉举报较多的商家,应增加联合检查频次;对重大案件,应组建联合办案小组;对情节较为严重的企业和组织,在进行行政处罚之后还应再做刑事处罚,实施多重打击。 

3. 加大宣传教育和曝光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引导老年人正确消费,强化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在各类媒体上对违法销售行为和从业人员进行曝光,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氛围。 

4. 加强对违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惩戒。充分发挥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的重要作用,及时将保健品企业和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录入征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实施信用惩戒。推动企业和个人信用监管相结合,把有重大违规行为的经营者纳入监管“黑名单”,使其个人信用受到实质性的影响,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5. 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整治“乱象”。充分发动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等社会力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依靠群众发现和举报违法线索,构建群防群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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