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尽快立法禁止野生动物买卖或食用的建议

[ 作者:民进昆明市委  发布时间:2020-02-04 18:49  来源:昆明市政协  ]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高福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病毒来源就是海鲜市场销售的野生动物。来自国家疾控部门和专业研究者的初步信息也表明,此次的新型冠状病毒的来源和2003年SARS疫情一样指向了某些野生动物,并通过野生动物交易和食用形成了向人类传播的完整的供应链。野生动物的交易和消费(食用)行为是少数人的行为,但给全社会带来极大危害,而现行法律对于交易人及消费者均存在规制空白。

野生动物进入餐桌的源头是对其进行捕猎。对于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之行为,中国已有《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进行规制刑法第341条规定对“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对于未被列入国家保护动物目录的野生动物,则尚未作出明确规定。而对于消费者、食用者,目前的做法是:如确实不知道自己所食用的是野生动物,即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该野生动物是来自养殖的,则购买、食用均不构成犯罪。此外,中国关于破坏动物资源犯罪承担的刑事责任虽然有拘役、有期徒刑和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仍无法适应上述当前社会发展最新形势。

云南省是绿色生态大省和野生动物王国,为了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和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建议:

1、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尽快针对野生动物交易和消费、食用行为,研究出台相关地方法规,全面禁止野生动物的交易、消费、食用、非动物园展示行为,补齐针对捕猎者、售卖者、加工者、消费者、食用者、租赁者、展示者的行政、刑事、民事处罚及责任,为下一步推动全国层面出台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和食用行为立法起到作用,并夯实立法实践基础。

2、 针对尚无法有效替代的用于中药成分的野生动物原材料的获取、加工、使用另行专项订立法律法规。


反映单位:民进昆明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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