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市政协提案委 发布时间:2020-12-10 15:25 来源:昆明市政协 ]
12月7日,市政协召开座谈会,就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357号重点提案《关于促进住宅物业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的建议》进行督办协商。市政协副主席刘绍安出席会议并讲话,提案人、承办单位相关领导、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提案督办工作的领导,市政协副秘书长冯美琼、提案委主任张丽琼、委联主任委谭爱苹参加了会议。
该提案由民建昆明市委提交,提案针对昆明市住宅物业法律法规体系不配套、小区物业企业基础信息和公共区域权属不清、公共收益管理混乱、部门监管乏力、业主主体意识不强、业委会运作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提出“出台《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建立物业诚信体系平台,培育业委会和物业企业两个主体,出台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建立有效的物业收费调控机制,完善各部门监管联动运行机制”等建议。
督办协商会上,主办单位市住建局陈汉局长对提案办理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措施进行了详细的答复和说明。协办单位市委社会工委武红毅副书记作了补充说明。督办双方还着重就昆明市住宅物业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协商、研讨和交流。
刘绍安副主席在会上充分肯定该件提案提出和办理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指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既是行业管理问题,更是社会治理问题和民生福祉问题,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对于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强调要把住宅物业管理提升到社会治理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把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理的工作范畴,健全完善相关监管体制机制,切实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推进“住建部门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街道具体实施,社区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实行,建立健全县(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的工作体系,形成物业网格化管理模式。
下步的重点工作
一要加快制定出台《昆明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二要研究制定《昆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要尽快制定统一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建立物业行政监管综合管理平台和物业管理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等制度,加强对物业企业的考核检查,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四要加强矛盾调处机制建立,构建部门、街道、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五位一体”相融合的物业管理工作格局,注重发挥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作用,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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