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协商在基层” 与基层社会治理相融共进

[ 作者:昆明市政协  发布时间:2022-03-21 11:31  来源:昆明市政协  ]

2020年以来,昆明市政协积极探索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不断深化人民政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实践,在推动“协商在基层”与基层社会治理相融共进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建立相融共进新机制。我们把“协商在基层”工作融入昆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大局,确保“协商在基层”与社会治理目标融合。一是全方位统筹。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全方位统筹、多部门参与,实现力量汇聚、资源整合,共同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二是双“规则”衔接。市委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协商在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协商在基层”议事工作规则》,为试点阶段提供标准和规则。省政协制定下发《“协商在基层”协商议事工作规则(试行)》后,我们及时召开推进会议,对各县(市)区政协进行业务培训,使省、市《规则》紧密衔接和贯彻执行。三是全过程领导。我们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协商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协商议题报同级党组织同意,协商参与者中党员干部占一定比例,协商议事会的成员由党组织批准,协商结果报基层党组织或上级党政部门决策参考和组织实施。

二、 汇聚协商力量,搭建相融共进新平台。我们着力推动市县两级委员履职下沉,确保“协商在基层”与社会治理主体融合。一方面做好平台整合。以“六有”为标准,指导各乡镇(街道)把政协工作联络组、委员之家、政协工作站等统一设立为政协委员工作室,加挂“协商在基层”议事室统一标识,着力破解基层政协“两个薄弱”问题,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另一方面抓好力量聚合。各县(市)区政协将委员全部编入委员工作室,把相关部门负责人、群众代表、专家学者、乡贤人士和利益相关方等主体汇聚到“协商在基层”工作第一线,并视情况邀请住当地的省市政协委员参加调研、协商等相关活动。如,省市区三级政协委员参加五华区华山街道“协商在基层”协商议事,就居民关注的老旧小区改造问题进行协商,为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烦心事”贡献了委员的智慧和力量。宜良县政协组织委员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四进”活动和微调研、微视察、微建言“三微”行动,切实发挥政协组织在助推社会治理中的优势作用。

三、 注重双向发力,取得相融共进新成效。我们将委员联络、协商议事、政策宣讲、读书交流等多种功能融为一体,夯实委员履职“双向发力”的基层基础,确保“协商在基层”与社会治理效果融合。一是把基层所需与政协所能相结合,从小切口入手助推解决大问题。如呈贡区政协牵头组织涉及党史、文物、生态环境等相关单位参加乌龙街道“协商在基层”协商议事,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开展协商,把协商成果转化为政协提案,争取到20万元提案办理专项经费,助推提升改造罗彩烈士墓地,弘扬革命历史文化。二是把群众所需与政协所能相结合,从小问题着手助推改善大民生。如寻甸县红色庄园园区内生活设施设备老化陈旧、存在安全隐患,部分业主反复上访。县政协把红色庄园业主反映的问题纳入“协商在基层”协商议题,组织开展调研和协商,形成协商意见专报,促成有关部门解决相关问题,化解了矛盾纠纷。三是把党政所需与政协所能相结合,从宣传引导入手促进基层善治。如石林县政协针对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工作中,群众参与度和认可度不高、村规民约针对性不强等问题,组织委员和有关负责同志到各重点村委会开展调研和宣讲,指导石林街道开展“协商在基层”协商议事,与群众面对面协商,形成了以点促面、全县推开的协商建议,推动了全县96个村委会(社区)534个村(居)民小组新一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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