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31 11:15 来源:昆明市政协 ]
2022年,政协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共征集到提案材料273件,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立案206件(其中:建议案2件,重点提案6件),转为工作建议67件。按照提案办理相关规定,县政协将立案的206件提案致函县人民政府进行办理。县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承办工作分解细化到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共64家单位。为进一步统一思想、细化责任、明确分工、推动落实,近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周林春同志主持召开2022年石林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
为严格、认真、高效办理每一件提案,会议提出五点工作要求:
一是各承办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逐一完成研究、办理、面商、答复、公开等规定程序内容。注重办理实效,切实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努力把办理政协提案的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
二是各承办单位必须坚持“先面商,后函复”原则。采取上门面商、个别面商、专题面商、现场面商等形式,面对面协商沟通,让委员全面了解办理情况,并充分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解答委员提出的问题,共同商讨办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三是针对建议案、重点提案,各承办单位要列入“一把手”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研究、重点办理。要拟定办理工作方案,专题召开面商会进行协商,并邀请县政协督办领导、提案人、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提案委相关领导参加,确保面商质量效果。
四是提案办理过程中,由一家单位主办的,由单位组织与提案人进行面商答复。由两家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要求排名首位的承办单位牵头组织与提案人进行面商答复;协办单位须在签收提案1个月内,将办理意见提交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形成答复意见、组织面商并答复提案人,避免相互扯皮,职责落空。
五是主办(或协办)提案数量超过10件的单位,应在年底前召开办理回访会议,进一步向提案人反馈办理进展和提案成果转化情况,通报下年度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充分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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