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政协领导督办 县政府领导领办——嵩明县及时安排部署2022年度提案办理工作

[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26 22:27  来源:昆明市政协  ]

政协嵩明县十届一次全会期间,共收到委员提案210件,其中集体提案12件。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合并)立案110件,55件转为社情民意,2件不予立案,并确定15件为重点提案。

嵩明县政协高度重视提案办理质量,经县政协主席会议研究,确定了“关于持续整治老年车、代步车上路行驶及载客行为的建议”等8件提案,采取县政协副主席挂钩督查、专委会责任督办的方式,并邀请县委、县政府目督办及有关政协委员进行督查。2022年4月中旬,嵩明县政府已召开提案交办工作会,将提案交由相关单位及时研究办理。县政府也提出重点提案8件,分别由相关副县长领办。全部提案将于7月中旬办结。

为提升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成效,县政协提案委对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培训,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有专人分管负责,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二是保证质量,讲求实效。提案所提意见或建议有条件解决或采纳的,承办单位要明确采纳的内容和方式以及解决措施,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订出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提案人;目前确实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向提案人说明情由,争取理解。三是分清层次,突出重点:承办重点提案的单位,政协组织和承办单位要采取协商座谈、实地考察、专题调研和走访等方式,推动提案办理,保证办理质量。四是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提案进行答复。五是加强协调,积极配合:提案审查意见明确分别办理的,由各有关承办单位分别答复提案人;审查意见指明主办和会办单位的,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将会同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要积极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做好意见汇总工作后及时答复提案者;六是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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