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3 10:29 来源:昆明市政协 ]
才不是!
千万不要以为国家安全离自己很遥远
这其实比你想象的要近得多
虽然没有拿起武器冲锋陷阵这么危险
但也远不止说说“保家卫国”这么简单
那么漫点今天就来和大家聊聊
国家安全
就在你我身边
01
这个日子怎么来的?
2015年7月1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通过了国家安全法
这部法律共7章84条
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14条规定了——
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这么一算
今年已经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了
02
国家安全都是哪些安全?
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具体来说
一共包含了11个领域
03
危险可能就在身边
说到危害国家安全
大家肯定会想到间谍组织
不要以为间谍离我们很远
他们很可能就在你我身边
案例1:吴某,1985年出生,初中文化。在苏州打工期间,曾在国内各大兼职、招聘网站发布了求职简历,后来被境外间谍嫌疑人员盯上。经过网上不断沟通联络,2013年7月,他被境外间谍人员策反,开始对我国的军用机场、部队驻地和训练场等军事目标开展情报搜集。
2014年6月,苏州市中级法院以“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案例2:段某是河南开封市的一名出租车司机。2013年7月,段某在网上发帖想寻找“轻松又挣钱”的工作,被自称境外公司人员的王某通过QQ搭上关系。后王某通过互联网对段某开展了专门培训,要求其对开封市重要军事单位进行长期定点、定时观察。其中包括军事单位周边、营区、机场位置、机型、飞机起飞降落的次数、时间,以及进出车辆和人员次数等信息。
2014年7月,开封市国家安全局在段某家中将其抓获。
案例3:2015年,大陆学生小朱到境外一所大学做交流,在此期间结识了徐某。某次,在徐某的帮助下,小朱拿到了某夏令营的邀请函。作为对徐某帮助的回报,小朱将自己在国家某重要机关工作的熟人——小丁引荐给了徐某。之后徐某以“知心姐姐”的角色,对小丁嘘寒问暖,并不时给小丁提供一些帮助。逐渐,两人通过微信互动得越来越频繁。不久,徐某跟小丁说她打算来大陆开化妆品公司,想请小丁入股,并且表示开公司前需要了解大陆政策的走向,而这事得靠小丁帮忙。于是在利益的驱使下,小丁开始频繁给徐某发送单位带着密级的红头文件,包括机密级文件4份,秘密级文件1份。
最终,小丁因此锒铛入狱;而小朱也因为其行为对国家安全构成了威胁,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所以
不要以为间谍们只会盯上那些在政府、军队工作的高层人员
非公务员甚至是普通大学生
都会成为间谍眼中的目标
当然
危害国家安全不止泄露国家机密这一种
还有很多行为都可能危害到国家安全
比如——
售卖间谍用品
在军事设施前拍照
从国外回国
动物、植物不能随便乱带
被不怀好意的人挑唆
在社交网络上发布了不该发布的言论或照片
04
我们能做什么?
除了上面举的这些例子之外
如果大家平常发现了以下行为
一定要及时报告给有关机关
1、 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
2、 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 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15条 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
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这个热线电话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就是为了让大家方便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除了发现危险要及时报告之外
平时我们也可以这么做——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聊了这么多
大家一定对国家安全又有了很多新的认识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有了强的国,才有富的家。
国家安全不能只靠国家,
也要靠大家。
国家安全,你我共同的责任!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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