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政协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专题协商

[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24 16:16  来源:昆明市政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2023年5月23日,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就全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开展专题协商。协商组成员分别到石林县革命烈士纪念塔、大哨烈士陵园、张秀芬塑像进行现场察看,并召开全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题协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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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管理机构不健全、管护权责不明确、管理工作存在盲区和漏洞、经费保障投入不够、事迹挖掘宣传不到位等问题,专题协调共形成五点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管理指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认真履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指导保护单位落实管理责任,确保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不缺失、无死角。

二是强化投入保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将烈士纪念设施纳入部门专项规划;县财政局要将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管理保护工作常态长效,持续推进。

三是形成共管合力。县级退役军人、城管、文物、规划、土地、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要通力合作,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依规”的原则,配合完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相关审批手续。

四是完善名录资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县党史研究室等部门配合,加大英烈名录和相关事迹收集整理,对现有名录资料作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

五是深化保护利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相关保护单位配合,积极营造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环境氛围的基础上,拓展宣传教育功能,扩大社会影响力,为社会公众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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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主席陈永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忻、县政协段明宗副主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县文物管理所等部门领导参加专题协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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