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政协召开“院坝协商”议事会 助推林权矛盾纠纷依法办理

[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03 16:55  来源:昆明市政协  ]

6月28日,昆明市晋宁区政协召开2023年度宝峰街道“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前卫村委会林权矛盾纠纷依法办理”协商议事会。区政协副主席夏维林,部分宝峰街道委员工作室委员,区级相关部门、宝峰街道相关负责人,前卫村委会和群众代表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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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宝峰街道委员工作室负责人介绍了此次协商的基本情况和前期调研情况。

据了解,1984年前卫村一组村民集体(村委会)承包荒山造林,承包期为30年,2014年承包期限到期后一直未归还集体(村委会)。村委会多次找该村民协商,但双方在收益分配和目前林地估计值问题上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会上,大家集思广益,围绕如何化解林权矛盾纠纷积极协商建言,提出了很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法。

这次会议达成几项共识,分别是:一方面,宝峰街道党工委要做好牵线搭桥工作,引导村委会与村民就林地、耕地承包租赁问题进行协商,维护好群众和集体利益,逐步化解矛盾。一是由于该村村民确为集体经济、集体资产付出了积极贡献,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公平公正的原则,于法于理应通过对该村民进行补偿的方式收回已到期林地、耕地;二是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确保集体资产不被个人长期占有使用而使集体私有化,可经相关会议同意后向其告知返还林地,如若对方持两份合同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权益,则由人民法院对合同效力、补偿金额等进行认定后进行裁判。作为持有林权证的村小组一方,最终亦可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排除妨害。三是无论基于何种方案,村集体应力求程序合法,即通过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小组会议作出处理决定。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民主决策机制,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建立健全村委会与群众利益联结机制,激发群众支持和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实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和群众增收“双赢”。

同时,为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借此次“院坝协商”议事会之机,区司法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律师分别从各自职责职能出发,为宝峰街道前卫村村组干部和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对林权和村集体资金管理等政策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帮助引导群众了解及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为推进“文明村寨”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晋宁区政协将持续关注双方协商进展,通过搭建平台,群众有了问题用不着到处跑,而是从平台上找答案,将政协委员的“金点子”集中起来,群策群力形成共享方案,凝聚共识增强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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