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关注来晋人员婚姻·共建和谐幸福家庭——昆明市晋宁区政协“开展院坝协商”助推流动人口婚姻家庭和谐共建协商议事纪实

[ 作者:晋宁区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 郑振华  发布时间:2023-08-16 15:55  来源:昆明市政协  ]

引言

近年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已经成为社会治理的难点、焦点、热点问题,流动人口引发各类矛盾纠纷、社会治安、刑事案件等问题,尤其是流动人口交友、恋爱、婚姻、家庭等关系处理不当而引发致死致伤案件也时有发生,如何管理好这些流动的人?有效降低或杜绝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成为地方党委政府“头疼”的事。

问题——好事尽从难处得 晋城街道地处滇池南岸,东南与玉溪澄江、江川接壤,北与呈贡马金铺交界,国道213线(昆洛公路)、 昆玉高速横穿过境,行政区域面积251.48平方千米,辖42个村委会,3个居委会,229个自然村,282个村(居)民小组,驻园区企业147家,现代物流2家、蔬菜冷链等冷库行业102家,常住人口123331人,来晋人员26433人。晋城街道交通便利,商贾云集,市场繁荣,曾为“古滇国”都邑,是古滇文化的发祥地,因其优越的区位、便捷的交通、良好的生态环境,使其成为新昆明南城区的核心区,来晋务工、经商或投资办企业的人员日益增多,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较大成就,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富裕、安居乐业。然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势必伴随社会治理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据统计,2020年至2022年三年来,晋城街道共发生治安案件3212起,刑事案件1327起,其中,命案3起,涉及来晋人员的有1起;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251件(次),其中,婚姻家庭矛盾纠纷590件,涉及来晋人员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有354件(次)。从调查情况和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来晋人员居无定所、无事生非,恋爱、婚姻家庭矛盾突出,成为社会治理不稳定因素及社会治理难题。

根据《昆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晋宁区制定出台了《昆明市晋宁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工作方案》,2021年12月,晋城街道制定《晋城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制度(村级)》《专职协管员工作职责》,从各村(社区)组织机构、基础信息采集、信息申报、治安管理责任、法治教育 、维护公共服务及合法权益等方面建立了一些制度和机制,明确来晋人员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推进来晋人员及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22年10月,晋城辖区各村(社区)专兼职协管员安装“安家昆明APP”(昆明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平台)并熟悉相关操作,利用大数据平台及时核销来晋人员,及时掌握来晋人员信息,提升信息化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来晋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但是,来晋人员的流动性、就业的不稳定性带来的管理上的短板和漏洞依然存在,登记管理不及时,脱管漏管现象时有发生;来晋人员文化程度、法治意识普遍偏低导致思想行为偏激,“问题”易发、多发;来晋人员身处异乡,身在曹营心在汉,没有归属感,没有主人翁意识;来晋人员恋爱、婚姻、家庭不被地方人接纳,发生矛盾纠纷不被重视,无人问津等等问题依然突出。

原因——问世间情为何物 “曾经以为我的家是一张张的票根,撕开后展开旅程投入另外一个陌生,这样飘荡多少天,这样孤独多少年,终点又回到起点,到现在才发觉……”这首歌表达了主人公为了生活奔波漂泊,渴望与他人相遇和相依,一个人在异乡为生活奋斗的艰辛和孤独,同时也表达了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同时,这也是万千外出务工人的内心呐喊。为了生存,或是为了更好的生活和发展,很多人背井离乡外出打工,这些人也就成为我们所谓的流动人口。这些怀揣各自梦想的流动的人,有的是单身男女、有的是夫妻两个、有的是“拖儿带女”家庭式整体迁移。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人口流动成为常态,这些流动的人口规模已经到了一个峰值,成为城市建设发展的生力军。流动人口无处不有、无处不在,是每个城市生产生活的“常客”,他们小聚居、大聚居、或与当地人交错杂居,有的来了就走、有的走了又来,有的是“暂住移民”,有的则成为“常住居民”,“安家”在农民工自己的聚居点——出租房、城中村。

流动人口来到一个新的城市,为的不仅仅是挣钱养家糊口,还有一个结婚生子、成家立业、建立幸福家庭、谋求美好生活的愿景,他们和常人一样,需要自由的恋爱、美满的婚姻、幸福的家庭、舒适的工作和公平的待遇。但是,这些愿望大多得不到实现,他们从事的往往是最苦最累最脏的或最难最危险的工作,得到的却是最少的回报,办证难、讨薪难、维权难等问题依然突出;他们生活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举目无亲,地域和文化上的差异,生活习惯上的差别,语言沟通不畅,不被当地人接受,遇到问题和困难找不到人帮助、得不到支持和理解;他们的情感得不到交流,婚姻家庭矛盾得不到及时化解,容易产生婚前或非婚同居、婚外恋等不道德婚姻和违法婚姻,从而引发违法犯罪行为;他们的子女入学、住房保障、医疗卫生服务等公共资源得不到公平对待,不被社会认同,独在异乡为异客,成为社会“另类”,“外地人”成了他们的人身标签。这种巨大的心理落差,长此以往,使得这些流动的人心理失衡、性格暴躁,处理问题走极端,对社会不满、甚至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或极端行为。

建议——献策开言举鼎勤  人口流动的常态化意味着流动人口管理的艰巨性、长期性。因此,既要落实来晋人员服务管理的各种政策及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的人,更要重视来晋人员日常生活、婚姻家庭状况,久久为功,重点关注来晋人员交友、恋爱、招婿(入赘)、夫妻两地分居、婚姻家庭关系、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情况,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同时,家庭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要从建设一个来晋人员稳定的婚姻家庭入手,通过开展一场全面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一个来晋人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畅通来晋人员维权诉讼司法救助渠道,保障来晋人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助推来晋人员婚姻家庭和谐共建,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晋宁区政协通过广泛开展基层走访调研,与晋城街道党政领导和相关村组干部多次研究讨论,将“关注来晋人员婚姻·共建和谐幸福家庭”作为晋城街道“协商在基层”议题,围绕来晋人员婚姻家庭问题开展院坝协商,助推晋城街道流动人口婚姻家庭和谐共建。2023年8月14日,晋宁区政协在晋城街道十里村委会组织召开“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关注来晋人员婚姻·共建和谐幸福家庭”协商议事会议。区政协副主席杨睿宗同志,晋城街道办党工委书记童绍春、街道办主任陆凯、晋城派出所所长江新星及街道办综治中心、司法所、妇联、人大办负责人,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妇联分管领导,部分区政协委员和晋城街道十里村三委班子、部分小组长、群众代表及乡贤人士参加协商活动。

协商议事会议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要求进行。经过广泛深入讨论协商,会议达成三项共识:一是开展一场来晋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来晋人员婚姻家庭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依法治理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宣传《民法典》《义务教育法》《刑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家庭美德或社会公德宣传教育,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原则,用工企业根据来晋人员的数量、工作性质、文化程度和就业状况等基本情况,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一并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职能部门、用工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村(居)、集居点对来晋人员组织学习和培训,把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对来晋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之中。法治宣传教育部门要发挥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职能,充分利用各地区、各行业现有法治宣传教育资源,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法治辅导员等方式开展普法工作。在来晋人员集中居住地、工作地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员、联络员、信息员队伍,吸收来晋人员中的优秀积极分子加入到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充分调动来晋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积极性。二是建立一个来晋人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来晋人员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是社会治理中成本最低,效益最好的源头治理措施。要建立“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社区(企业)主责”的管控制度,形成“关爱来晋人员、共建和谐家庭”的良好氛围,实现“遇到事情有人管,出现纠纷有人调”。将驻村干部、村干部、社区民警、企业负责人、出租户、党员骨干、村民代表等力量进行整合,形成专班,群策群力,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针对重点人群、矛盾多发的重点家庭建立包保责任制,根据不同诉求制定调处化解方案,力争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三是开通一个来晋人员服务管理“绿色通道”。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的职能职责,开通来晋人员服务管理“绿色通道”,以保障来晋人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基本,实行独立办公、综合管理,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来晋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内来晋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加强服务业务培训,提升综合管理水平,促进来晋人员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组织化。从劳动就业、子女教育、家庭生活、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方面为来晋人员提供一个更优质包容的环境;推广运用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平台,畅通来晋人员寻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渠道,为来晋人员提供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司法救助,维护来晋人员合法权益;开展寻找来晋人员“和谐小屋”创建等活动,树立来晋人员先进典型,增强来晋人员归属感和社会认同。

结语——正是橙黄橘绿时  区政协副主席杨睿宗同志讲话时建议,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总结经验做法;要齐抓共管、齐心协力,破解难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拿出具体措施;要落实协商意见,加快协商成果转化,普法强基、依法治理与精神文明建设同步推进,为建设和谐晋宁、和美乡村贡献政协智慧。

协商议事会议在区政协和晋城街道党工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全体与会人员的努力下,完成了所有议程,达成了共识,取得了圆满成功;此次协商议事会议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是贯彻落实省政协关于“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的具体体现,是我区深入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的新的尝试和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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