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政协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情况专项视察

[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17 15:41  来源:昆明市政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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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全县诉源治理、促成各相关部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6月12日,县政协开展了石林县诉源治理工作情况专项视察活动。县政协王虹副主席,县人民法院洪绍荣院长,县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县政协文化和文史学习委有关人员,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司法局领导及部分政协委员共20余人参加了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到鹿阜街道、南门社区、县人民法院,通过实地察看、听取工作汇报,全方位了解全县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创新工作方法的特色及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座谈会上,委员们充分肯定了石林县近年来诉源治理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并围绕视察主题,结合职能职责,充分建言献策。建议要抓好基层调解队伍入口关,加强调解人员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并建立进退机制和激励机制;要加大对基层的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必要的保障和激励机制,激发基层网格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建议要进一步优化、完善诉源治理机制,要让“2+3+N”机制在石林落地见效。同时,办理案件要充分考虑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建议要发挥好社区、基层网格员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不断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识别的精准度,全力将隐藏的矛盾纠纷实实在在排查出来,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做到“民事民管”。建议要发挥好基层法律服务作用,更加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改变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现象。建议要发挥机制和组织优势,截断一些部门“把法律作为推脱责任不作为的借口”乱象;要强化部门联动,形成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解纷工作新合力。

县政协副主席王虹要求:一是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排查化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压实部门“2+3+N”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要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引入社会治理智慧。要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配齐配强乡镇、村居、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充实治理力量,加大基层调解员培训、选任、考核力度,用好调解补贴政策,激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调解员实质性化解纠纷的能力。要积极引入社会力量。进一步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业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三是要强化部门联动,提高治理社会认同度。要畅通资源对接,搭建一体化信息平台,进一步将司法行政、公安、信访、法院等机构电子平台互通互联,实现信息共享,彻底打通纠纷化解的程序链,确保诉源治理牢牢在法治轨道上安全、有序运行,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促进社会治理、社会治理助力经济发展的良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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