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22 16:39 来源:昆明市政协 ]
为进一步加强普法强基宣传、助力基层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7月18日下午,宜良县政协在北古城镇组织召开助推北墩子村委会建立“法律明白人”培养机制协商议事会。
县政协副主席段玉飞到会作指导。会议由县政协委员联络委主任曾艳妮主持。部分县政协委员,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司法局、北古城镇分管领导,联村组、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负责人,北墩子村“两委”干部、利益相关方及群众代表共计29人参加协商议事会议。
近三个小时的会上,北古城派出所负责人结合全镇治安综合情况以案释法开展了命案防控相关普法宣传;大薛营社区“陈同志调解工作室”负责人就做好基层调解工作分享了工作经验;北古城镇委员工作室召集人、北墩子村负责同志紧扣协商议题分别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协商主题热烈讨论、积极建言。
参会人员聚焦商前调研中发现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中还存在“部分普法工作流于形式,群众对法律的陌生感仍然较强,法律权威在农村地区没有得到真正体现,部分培养对象文化水平不高、法律基础知识薄弱,群众争当‘法律明白人’的劲头不足、荣誉感不强”等多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协商讨论。通过面对面协商,大家畅所欲言,讲出心里话,讲出真实情,真正沟通了思想、汇聚了民意。
会议达成四项协商共识: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健全“法律明白人”培养体系。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明确培养“法律明白人”对于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党员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参与法治实践、进入“法律明白人”行列,为广大村民树立榜样、带来法律普惠效应,做到“先明白”带动“后明白”,逐步引领法律意识在农村全面提升。
二是坚持以点带面,建立联动带动培养机制。结合农村最急需解决的矛盾纠纷问题,以一个具体的点(矛盾纠纷)来培养一群“法律明白人”,使“法律明白人”有利用法律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再结合各自特色及工作能力有针对性地分板块、分区域重点开展培训,确保“法律明白人”有专业知识,团结协作,共同开展普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是坚持学法为基,建立常态化学法用法机制。建立常态化学法用法机制,通过自学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自身法律基础;定期组织集中学习,邀请专业法律人士进行系统授课,讲解法律法规的重点和难点;实际参与到具体的矛盾纠纷调解案例中积累实战经验;积极带动周边人学法等多种方式方法,营造出人人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激发“法律明白人”内生动力。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明白人”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措施,通过一定程度的奖励和鼓励,充分调动“法律明白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法律明白人”内生动力,将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传递到每一个角落,引导村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对表现优秀、工作突出的“法律明白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为他们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会议最后,段玉飞副主席从“党建引领、法治优先、民主自治、担当作为”四个方面强调了在基层综合治理中要以预防为主,一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模范引领作用,发挥好对口指导业务工作的政法干警的作用,使“法律明白人”成为法治乡村建设的宣传员、信息员、调解员;二要结合实际分类精准普法,要把提高基层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化解矛盾能力、社会治理能力作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基层落地落实的重要抓手,坚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推动社会矛盾化解,不断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价值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参与自治,发挥好村规民约在基层综合治理中的作用,依法规范村民的社会行为,引导大家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思维化解现行矛盾,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要坚持担当作为,作为“法律明白人”要有担当意识,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在基层担当起传播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办事的重任,积极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以自己的工作实效助力解决基层综合治理难题,切实为群众解难事、纾民忧、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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