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08 11:17 来源:昆明市政协 ]
1月2日,政协昆明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政协昆明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1日至14日在昆明召开,正式会期3天半。
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 听取并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 听取并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 列席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协商政府工作报告、“两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四、 大会发言;
五、 召开界别联组协商会;
六、 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七、 审议通过《政协昆明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八、 审议通过《政协昆明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十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九、 审议通过《政协昆明市第十四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十、 有关人事事项;
十一、 其他事项。
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如需调整,授权政协昆明市第十四届委员会主席会议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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